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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吴局(第3页)

葛戈果再次震惊了洪海侠。

他说:“洪哥,真的很糟糕。连娟律师都打起了退堂鼓。说她代理的只是诉讼,合同已经完成了。执行的问题让我们另外找人。还说涉及到全国最头疼的陵江,得最高法协调。而她在最高法没有关系,这个案子的执行,估计蛮难了。”

“这样啊!要不你再同娟律师商量一下,我们再添点【柴】怎么样?”洪海侠故意误解。

“洪哥,娟律师不是这个意思,她是提醒我们,想靠八桂法院去陵江执行,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刚收线,洪海侠就见邵群峰他们已经先后走了进来。

与每次探讨一样,先由洪海侠言简意赅的唱明主题。今天还是邵群峰率先放炮。

“听了洪董的介绍,我的看法是有两个要点应该严加区分。委托给陵江高法代为执行,与转交一中院并案执行是两码事。

委托给高法执行的仍然是个案,并入一中院才是多宗案件中的一个。

再则,把案子委托给高法最大的不同是,高法是一中院的上级法院,只要他们愿意代为执行,就勿须看一中院的脸色,充其量知会一下。关键是执行经营权并不是变卖资产,根本不影响一中院的整体评估。”

颜家俊说得更直白。他说:“按葛总的说法,八桂法院已经没有信心来陵江完成执行,他们越往最高法告陵江法院的御状,陵江法院的抵触情绪就越大,我们的执行就越没希望。他们把怨气发泄完了,我们就彻底凉了。”

洪海侠何尚不知道现在陷入的僵局。

因为八桂法院的功勋法官在陵江受辱,居然是栽在了本系统【以法抗法】上,这种情况让八桂法院刻意渲染后向最高法报告,最高法根据这个案子的复杂情况,碍于地方的自主权,也表示没有更好的办法!

兄弟们经过彻夜商讨,洪海侠又与了解八桂法院情况的葛戈果通电话征求意见,最终一致决定:【借助这次最高法根据天朝指示下发的《关于异地委托执行优先》的通知精神,要求八桂高法,把案件委托给陵江高法代为执行】。

为了保密,在没有完全决定以前,洪海侠暂时没把与吴局长的沟通讲出来。而是想先去做通八桂高法的工作。

洪海侠采纳了袁和平的意见,让刚子开大奔截着【替身】在陵江神神秘秘的找人疏通关系。他自己却秘密的飞往八桂。

知道洪海侠已飞八桂,葛戈果就短信娟律师【洪董返回,速来公司】。

由于头天晚上的讨论葛戈果全程都有参加,他也赞同把案子委托给陵江高法代为执行。一坐下来他就率先发言:“我这段时间一直同娟律师在跑八桂法院,我们都产生了共同的感觉,八桂法院已不是在帮我们执结案件,而是把这个案件当成攻击陵江法院的政治筹码,尽其所能的向最高法告御状”。

娟律师也许是因为职业原因,说话没有那么直白,但她也说了:“我感觉要想依靠八桂法院去陵江强制执行经营权,恐怕蛮难。除非做通最高法的工作,请他们派员督导,至少要做到正式函告陵江高法。

据我了解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陵江法院配合八桂法院的可能性很小。但没有当地法院的配合,在我的印象中,还没有异地执行成功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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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样的讨论,洪海侠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案子继续摆在八桂法院完全没有执行成功的可能,如果委托给陵江高法,还可能搭上《异地委托执行优先》政策的顺风车。

那他还犹豫什么。

直接就去八桂高法找到已成为朋友的唐尚文说。

遗憾的是唐尚文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谨慎了许多,不但没有接受洪海侠的请求,反倒是语重心长地说:“洪董啊,你的急迫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劝你还是多考虑一下,别因为我们八桂法院的执行同志,暂时没去陵江继续执行你就赌气,要知道我们法院有规定,案子一旦委托过去,到时候执行不了,或者他们故意搁置不执行,你再想拿回来就不可能了。”

由于没有说服八桂法院发委托函,洪海侠心里居然产生了一种愧对吴局长的感觉,这在他过去的经历中还从来没有过。这让他强烈地意识到有什么新情况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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