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锋很喜欢这种感觉,对他来说锦衣卫那就是让人害怕的,但不知为何也让他不免在心中暗暗吐槽。
你说你这贼老天,让我穿越就穿越呗,锦衣卫这当做一生事业也不是不行,虽说如今锦衣卫已不是巅峰时期,但就凭哥这智慧那还是能让锦衣卫重回巅峰的,可你丫也要按照剧本套路出牌啊!
你这非但不按套路出牌,而且还很皮,李时珍的皮,你知道吗?
直接给我干到了十死无生的萨尔浒之战上,那萨尔浒之战是什么地方?
那绝对是修罗场,出征的明军死伤就多达三四万众,那是开玩笑的?那不是开玩笑啊!
贼老天你真会给小爷我开玩笑!
穿越前秦锋也算是位事业有成的某企业小老板,作为一名光荣的退伍军人,秦锋混成这样已然是不差了,可老天就像是在跟他开玩笑一般,和客户喝酒喝大发了,再醒来时却已物是人非。
现在对他来说企业小老板已是过去式,他现在的身份是北镇抚司,辽东外派锦衣卫小旗,本职工作是侦探,传递建州女真境内情报,如今身在征讨建州女真左翼中路军杜松部。
“你丫的贼老天,你给我穿越的身份剧情未免太老套了,简直是烂大街的存在,什么叫自家那便宜老爹死了,上司百户眼红家中千两白银,自己这前身却不明白上司的意思,更不鸟他,使得上司怀恨在心因为一件小事,将自己从总旗一职降为小旗,并派到了辽东当值,银子更是‘罚没充公’。”
“那狗日的百户叫什么来着?”
“对对对,沈练!”
“娘的,你取什么名字不好,叫沈练。”
“这练,不是炼狱的炼,而是练习的练,还好小爷我大心脏,不然还真被这假冒货给吓住了。”
一想起自己是锦衣卫,秦锋就不免在心中吐槽自己这前身,用一句话就能概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主。
都二十三岁的人了,如此年轻就能当上北镇抚司总旗,这本身就很耐人寻味,这你倒好自我感觉还很良好,都快良好到自负阶段了。
大哥,就你那自命不凡的劲儿,要不是你有个试百户的老爹,你丫早不知死了去了。
这锦衣卫是常人待得地方吗?
你以为你的总旗一职是靠自己能力得到的,狗屁,虽然你有能力吧,也办成了几件大案,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成为总旗,但情商太低,人太傲,得罪的人无算,要不是有你爹在背后递银子你当个狗屁的总旗,这不老爹一死就被打回原形了。
二十三岁了,还是单身,秦锋都不好意思再想下去。
古代人早熟,十五六岁成亲的人大有人在,按秦锋这年纪放别人身上那孩子都一串了,打酱油那更是不成问题,可秦锋呢,尚未娶妻……
说出去也真是够丢人的,这锦衣卫当得真是够可以的,这年头再有本事,可情商低也混不开啊。
可吐槽归吐槽,现在秦锋并没有太多心思去想娶妻这件事,他想的则是怎么活下去,在这萨尔浒大营的官兵并不知道,今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将看不到明日的太阳,想到这秦锋眉头微皱看向远方,嘴上则嘟囔道:“已是正午时分了,残酷的战斗也快开始了,只待黄昏将至,老子还不想刚穿越就再死一次。”
说到这秦锋右手不由紧握刀柄,眼神余光看着自己手中的那绣春刀,想活着,那这绣春刀就将是他唯一的依仗。
对秦锋来说现在这最最最宝贵的就是时间,如果他不想死的话,那他就必须着手去改变历史,不然等待他的就是记载在史书上的一句话:“皆没于阵,横尸山野,血流成渠,其旗帜,器械及士卒死者,蔽浑河而下,如流斯焉。”
寥寥三十余字就能感受到这惨烈战局,酷爱明史的秦锋又怎么不了解这一战呢,对他而言这绝对是十死无生的局面,无援兵,强敌猛攻,想活命似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不想就这样死,秦锋他想活着!
如果能逃离秦锋绝对不会放弃活的希望,逃离大营秦锋不是没想过,但建奴军中散骑斥候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答案当然是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