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微抿紧了唇,重活一世,她一定要抢占先机嫁给周南淮,当他的原配发妻,让他不得轻易背弃于她。
她才不会像林窈窈那么蠢,连个男人都抓不住。
林窈窈也还没睡,她仔细思考白日里的事,手指摸向手腕间突然冒出来的红痣。
猜想主动送上门的野物大概与这颗痣有关,最终还是决定第二日再悄悄去后山试试。
于是第二日林窈窈就起了个大早,绕着东黎村跑过两圈,便径直上了后山。
她按住红痣,心中默念野鸡。
不多时,果然见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朝她飞过来。
“果然老天爷待我不薄,穿书还带金手指!”林窈窈面上惊喜,伸手捉住野鸡。
就是不知道对大型野物有没有作用,林窈窈咬咬牙,扯了根枯藤把野鸡绑好,按住红痣默念。
只不过她站了好久,都不见动静。
“罢了,能召唤小野物也不错了,好歹有肉吃。”
林窈窈嘟囔着提起野鸡正要下山,忽地不远处的一棵树抖了抖,枝叶上的雪落了一地。
一头硕大的野猪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朝她飞奔而来,全然没有停下的趋势。
“老天爷坑我!”林窈窈反应过来转身就跑。
山野间白茫茫一片,除了她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求救无门,慌不择路间林窈窈一脚踩空,狠狠摔在地上,野猪的蹄子近在眼前,她下意识地抱住脑袋。
就在这时,一支利箭破空而来,银光飞泄,没|入野猪脖颈炸出一片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