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说了什么我也听不清,因为机场的背景音很嘈杂。但有个声音我再熟悉不过,跟跳蚤似的钻进耳朵里。
他说,方哥,咱行李转过来了。
这是那天自称“助理”的声音。而这声“方哥”也让我猛地回神,熟悉得和那天举杯的年轻面孔重合。
这不是什么助理,这是方岷从大学起就认识的人,郑九。
年早梅盛开的第一天,是方岷落地的日子。也是我出院的第六天。
外面在搞烟花秀,劈里啪啦响个不停,人潮挤得手机信号只剩下一格。
禁燃烟花爆竹许多年的云市,在这周开放了夜空。星点在窗外升降起落,终究爆出一朵花,开在玻璃上。
那光闪得迅速,明灭瞬间,在窗里映出个形销骨立的我。
倒影里的男人瘦得颧骨突起,蓝色条纹睡衣又大又宽,即便被罩了一层又一层,还是能看出肩胛轮廓。
睡衣是方岷的。我开始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我们的名字很像——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拉扯不断的开始——但除了名字,我们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
他喜欢飙车喜欢摇滚,我嫌它危险嫌它闹;他喜欢辣油喜欢汽水,我只能喝凉白开来护胃;他直白、热烈,过了元旦也才二十三而已。
我们能在一起,起因像是个夸父追日的故事,他自然是那个追着太阳跑的人。
可惜现在我不是太阳,我是飞蛾。
手机信号还是没能恢复。我盯着信号格走神,想如果把时间拨回到七年前,方岷看到我这副鬼样子,大概会天天翘掉晚自习,然后逼我到医院化疗,或者偷偷打个几个月的工,拿杯水车薪的报酬找我邀功。
我寻思是不是该给他发一句“欢迎回国”之类的话。可想想看,方岷估计这会夜场正酣,多半,哪怕看到了也会直接忽略。反正也没信号,我也就一直没点击发送。
时针指向二的时候,方岷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
“你去看烟火秀了。”我说。不是个问句,因为我闻到了硝的味道。
他点点头,说本来觉得太晚不想回家了,但是好久没见你,怪想的。
想吗?我轻轻问。
方岷三步并作两步往我这边走,歪头倒在旁边的沙发上。他看起来醉得不轻,无意识带出几声轻哼——还是和原来一样,轻易就能在我心里刺挠。
“怎么还不睡啊。”方岷倒还委屈上了,拿头发在我腿边蹭了蹭,“也不知道跟我说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