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同意。”
商忆低着头,向自己笑一笑。
位高权重的男人,真心在意一个女孩,想和她长久相处,又明知道她不是没有才干,或多或少会有提携冲动。
只想放在家里发泄欲望,才会因为加班这种理由,拒绝克制生理需求。
她早就想明白,只不过再一次证实。
小一一。于霜伸出手,在她脑袋上抓一把:“为什么这么怕他?”
因为他不喜欢我。
商忆眨眨眼睛。
“其实他对你很好啊。”于霜是真心的,“你不要道德感这么高。想要什么直接告诉他,相信我,效果会很好。”
她不能说得太直接了。
指望季允之用心去理解一个女孩的感受,那是做梦。
但是直接告诉他,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后果并不会太令人失望。
“我道德感还高吗……”商忆松开熊猫头,轻声重申,“霜姐姐,我和他真的没有在谈恋爱的。”
世界上不会有哪怕一位“女朋友”,需要流着眼泪恳求她的恋人,求他,不要给自己带来疼痛。
于霜告诉过她一件事。
那时她们刚认识,周书宁心里对商忆持有不浅的同情心理,叮嘱女朋友多带商忆出来散心。
于霜是成都人,带她去吃地道的四川火锅,偷偷问:“一一,你知道季允之怎么说你吗?”
商忆捏着筷子,局促不敢接话。
“他和书宁解释的时候说,‘我养了个女孩子’。”于霜拍着桌子大笑,“他以为他是谁啊?还‘养’了一个。他连龟背竹都养不活吧。”
商忆总是笑着的。
她对谁都很友善,对任何人都足够礼貌,遇到发传单都用双手接。
听过这句话,隔着火锅蒸腾的热气,一边不受控制掉眼泪,一靠边搅弄蘸料转移注意力时,她都努力在用笑容回应:“这样吗。”
于霜戛然而止。
回家后被周书宁责备,她才意识到一一的心理负担有多重,担心追问:“那季允之到底怎么想的?认真吗?”
周书宁答:“不知道。看不出来。”
于霜不敢再乱说了。
其实她也想起一件事。
她和周书宁是纯粹的校园恋爱,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预计明年完婚。
美国风气就自由,十八岁还是virg(处男处女)会被嘲笑。她胆子也大,一成年就找他问:doyou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