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不走回来,难道我还能飞回来吗?主要是拉着车也翻不了山,不然也不可能这个点才到家。”
众人听到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拉车从县城走回来,就算走快一点,也得七八个小时才能走到家,因为县城距离刘家崴子有四十公里。这还是以最快速度算的,要是走慢一点,只怕十几个小时也到不了。
这岂不是说袁枫最起码要昨天晚上八点就开始走,而且是以最快速度中间不休息一直走到现在的吗。关键是车上还装着几百斤东西。
在常人看来,这简直是让人难以置信。
何梅自然是眼睛一红:“儿子,太辛苦你了。居然从昨天一直走到现在。”
袁海霞自然也是心疼的不行:“小枫你坐下,我看看你的脚是不是磨坏了。”
“没事!我这皮糙肉厚的根本磨不坏。”
袁朝霞也道:“你坐下吧!让二姐也看看。走了这么远,不可能没磨坏。”
袁枫被家里的三个女人强按坐在了床上,脱下鞋子,让几人仔细检查,但好在双脚没事。
袁枫的武学具备练骨练皮的作用,脚上的皮比牛皮还抗造,就算光脚走也磨不坏。何况他还是骑自行车回来的,根本就没走。
几个女人当然不知道这些了。在她们看来袁枫从县城里一口气走回来,还拉回来这么多东西,付出的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几个女人自然是心疼的不行。
于炳忠也是心下感触良多……以前他要说也不了解这个小舅子,只是从老婆嘴里听说这个小舅子挺淘气的,似乎缺乏管教。但现在看来对方不管是毅力,还是品质都是他生平仅见。
看来认识一个人的确应该亲自接触,不能道听途说。仅仅拉着一辆车和这么多东西从县城一路走回来,他认识的人当中就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袁海霞擦了擦眼泪:“小枫你一定饿了吧。大姐给你热饭。”
“行!我洗一洗,吃一口就睡觉。困死了。”袁枫这次去县城整整折腾了一天,自然需要赶紧躺下休息。
……
袁枫简单吃了点就睡觉了。
一直睡到了差不多中午才醒。
起来后就是吃午饭了。
袁枫道:“妈,晚上炖排骨吧。那些排骨是新鲜的,不能放时间太长了。再熬点大碴子饭,这大碴子都是新玉米,吃起来正是香的时候。”
何梅点了点头:“行!妈给你做。”对他来说这个儿子是真能干,所以吃点好的也是没毛病的。
……
午饭后。
袁枫决定把炕收拾出来。
袁海霞见弟弟正在收拾被子卷有些好奇:“小枫,你在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