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路广元的眸光里,也有了清晰无比的蔑视!
李东方有所察觉,回头看去。
哟——
认识。
李东方对外表英俊,形象儒雅,穿着得体的路广元,第一眼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现在看他出现后,还本能的对他笑着,点头示意。
路广元却看,都没看李东方!
他只是死死盯着那捧玫瑰,缓步走了进来。
小田——
悄悄后退。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却能清晰预感到,马上就会有超大型的车祸现场,出现!
“你怎么又回来了?”
秦明秀把那捧玫瑰,抱在了怀里时,还又故意低头,再次轻嗅了下,满脸的陶醉状。
她是在用这个动作,告诉路广元:“你如果聪明,最好是什么话都别说,赶紧滚蛋。免得惹怒了我,和你翻脸。”
路广元还是很聪明的。
一下就从秦明秀的这个动作中,看出所包含的意思了。
要是搁在以往,路广元绝对会满脸的微笑,礼貌的告辞。
可这次——
路广元走到桌前:“明秀,那会儿你还告诉我说,你对鲜花过敏的。”
李东方一听。
一看——
就算李东方两世为人,都没谈过恋爱,却也能从路广元对秦明秀的亲昵称呼;和他说出这句话中,也能迅速判断出什么。
心中懊悔:“糙!早知道这样,我不省这点钱,去外面买点水果啊。甚至,都不如空手而来。可老子怎么能想到,这帅哥好死不死的,今天来追求小娘们呢?这下好了,肯定会被帅哥误以为,我和他争着追求小娘们。”
李少终于顿悟到了,送女孩子红玫瑰的含义了。
他心里怎么想的,秦明秀可不知道。
她只是心中愤怒:“姓路的,让你乖乖滚蛋,算是给你留点面子,你却给脸不要脸,非得惹我翻脸!?”
轻吸一口气,秦明秀冷冷的说:“那会儿,我对鲜花过敏。这会儿,我不再对鲜花过敏了。怎么,你对我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