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礼抱怨道:“失忆?失忆了还能句句往我心窝里戳?”
格利蹲在阿弥莎面前,指着自己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阿弥莎一乐,“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还能知道?我看失忆的不是我,分明是你自己吧。”
格利扭头道:“就是他了,失忆后也能这么讨人厌的也就只有他了。”
兰斯礼抱着双臂,忍不住道:“我们还眼巴巴到处找他呢,谁能想到他竟然在这里过得这般潇洒。”
与其他受伤的少年相比,阿弥莎非但没有受伤,身上穿的戴的都是好物。
兰斯礼露出嫌恶的神情,“自甘堕落。”
阿弥莎笑了,“我这有的堕,总比有些想要堕却堕不成的好。”
“你!”兰斯礼气得脸都红了。
他的性子跟国王兰斯礼一脉相承的矜贵,如何能说得过自小就在三教九流中打滚,走过不少路,也经历过不少事儿的阿弥莎?
就算是脸皮的厚度都是比不上的。
阿弥莎盘腿而坐,一手按在膝盖处,一手撑着下巴,笑得露出了酒窝。
格利看向艾莎:“怎么办?他真的不认识我们了。”
艾莎言简意赅:“带上,走人。”
格利:“可是,他看上去不太乐意的样子。”
艾莎:“把他腿打断,总会乐意的。”
阿弥莎:“……”
艾莎在说这话的时候也没有背着人,直接让所有听见的人都惊呆了。
前一秒还是救命恩人,后一秒就要打断人双腿了?
可即便这样也照样有人想要冲一冲。
艾莎感觉到脚背似乎被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划过。
她低头第一看,一条黑色的猫尾巴缠住了她的脚踝。
她看向尾巴的主人——一个矮人族少年。
少年涨红了脸,眼睛天真又炙热,他大胆道:“他不跟你上路,我可以吗?我想要跟你一起走。”
“我的也是。”
“我想要加入你们的队伍!”
那些被解救出来的少年们争先恐后的开口。
艾莎伸出了手。
在众人疑惑不解中,她挨个摸了一把他们的脸,看了看他们的面板。
这么多人中居然只有一个人具有团队属性,能够拉入队伍。
艾莎指了指倒在地上的一人道:“除了他之外,我全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