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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2页)

来到这里,最开始的新鲜劲过了后,便觉得分外无聊,甚至有些不适应。

张彦瑾自然知道陈溯会感觉到无聊,可是他和陈溯不同,他在大同开采煤场和砖厂,以及大型客栈之类的东西,并不只是为了赚钱。

和繁华的长安城比起来,大同确实是贫穷又落后,可是他来这里的乐趣正在于此。

看到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地方在他的引领下,慢慢变成一个锦绣之地,难道不会很有成就感吗?况且这些对于他而言,不过是顺手的事情而已。

最后张彦瑾还是拗不过陈溯的央求,和陈溯一起去了临近比较大的府城太原。

太原和日后晋商发展起来之后,被称为晋阳的时期比起来,此时的太原充其量只是一个人口多一些,地方大一些的普通府城而已。

这里虽然也比不上长安城纵横三十八街的繁华,可和大同比起来,却是别有一番不同的热闹。

大同自从有了张彦瑾的采煤场和烧砖厂,每天都有工人充满力量号子声不断响起,传遍大同的每一个角落。

这种充满力量的劳动号子声,也成了大同这个时期的鲜明代表。

两人转了半天,陈溯想要去西州最大的红衣坊看看,却被张彦瑾给拦住了,去了向翠楼吃饭。

这天恰逢赶集日,张彦瑾和陈溯盘腿坐在窗口,一扭头就可以背着竹筐的赶集人。

这里不似长安,有专门的东市和西市,更鲜少有专门做买卖的人,只有赶集日。

也就是说,每隔几日,便有一次赶集日。

农人们等到感激日的时候,就会背着自己的粮食、布匹、柴火等想要卖出去的东西来到集市上,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大同有了煤场之后,从大同来赶集的人中便有了从采煤场买来煤,背到这里后,再抬高一些价格卖出去,从中抽取一定酬劳的人。

陈溯百无聊赖地喝着酒咂着嘴道:“这酒也太没劲了。”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张彦瑾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也觉得这酒味确实是淡了一些,喝着不得劲。

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作秣酒。这里面所说的少康,便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里面的杜康,里面所说的仪狄则是最早发明酒的人。

自古以来,酒就分两种,一种是果实类酿酒,第二种是粮食酿酒。

先是在草木繁茂,花果繁盛的地方,有人发现可以用花果发酵酿酒,味道鲜美。再道后来就是杜康用高粱酿酒,创造了高粱酒。

由于工艺的限制和人思维的限制,在大魏朝时期,不管是帝王,还是百姓,喝得都是这种低度数的高粱酒或者果酒。

这种酒对于喝过高度数白酒的张彦瑾来说,实在是过于寡淡无味。

张彦瑾指腹缓缓地滑过光滑细腻的酒杯,心思便转动了起来。

若是他先一步发明出了高纯度的酒,这对他的酒楼来说,岂不又是一个吸引人的闪光点。

等到酒厂建立起来之后,他还可以再发明一些葡萄酒、啤酒之类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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