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倌儿,本小姐有功必赏!今日攻城,你和王虎阵斩狗官兵巡检,我现在就提拔你做步卒哨官,王虎就做个管队好了。”
“带上这一步卒哨,出发进城,给咱们女营占好地盘。”
其他人立刻向路野投过羡慕的眼神,包括潘芙蓉的亲卫们。
流民军中如闯破天麾下也不过十几个哨,马兵哨头领称为统领,步卒哨头领为哨官。
步卒哨官比起马兵统领来说,虽说都是一哨之长,不过地位悬殊,马兵统领算军中的高层,而步卒哨官顶多是个中层。
不过路野能从一介马倌儿,一日之内就升为哨官,连升两级,这升官的速度可谓飞快。
除了有拿得出手的战功外,说明此人入了大小姐的眼。
那些厮养们懵懵懂懂不清楚发生什么情况,潘芙蓉剩下的半哨老兵们看向路野眼神中就多了几分尊重味道。
这路小哥以后就不是上阵不死福星马倌儿,也不是说书先生了。
而是女营中冉冉升起的新秀将领了。
路野和王虎急忙谢过大小姐。
潘芙蓉摆手笑道。
“马……路哨官,给你半刻钟,将这群乌合之众整好队。”
“别进了城就跑散了。”
潘芙蓉说着就皱起眉头来,女营今天为了上阵抓了好几批厮养了,真正强壮敢战的早就在前几轮被耗光了。
而且不止女营,怕是闯破天其他哨今日也在不停抓厮养投入那血肉磨盘。
如今剩下这些厮养,连青壮都算不上,只是矮子里面拔高个儿,勉强着用吧。
让他们打仗是不行的,不过进城抢东西正好用得上。
只是他们不懂队列,不认得长官,甚至互相都不认识。
要不整顿一下,进了城是真会散的。
路野看着头疼,只能勉强将厮养们分了几队,又和自己手下几个管队认个面熟。
他又让王虎领了三十人跟着自己,算是整队完毕。
至于什么红色靠旗和裹了红布的头盔,他是不要的,那么扎眼,若是进了城有官兵余孽突施冷箭,那不是嫌自己活的命长吗?
潘芙蓉看路野勉强整队完毕,立刻一挥手。
“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