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二叫住他,“诶,你等等。我不在意那个。我姓王,名之辞。娘亲死的早,字便没有取过。若你不嫌弃,叫我一声之辞也行,天天听你叫王姑娘,王姑娘的,文绉绉的都叫我有些心里发毛。”
一句话,换来的是李逢春惊讶的着急转身,“王之辞?你是谢府的二小姐?”
王不二眉梢微动,“你是?”
李逢春好似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作了一揖,“李氏逢春,没想到竟在这里遇上故人,也没想到你还有如此高明的医术!小时候伯母回京都时我们还曾见过。”
王不二听完他的话,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响。直到李逢春再次出言提醒,“之辞?之辞?”
“真不好意思,实在有些惊讶。”
李逢春表示理解,在白云观相处半个多月,两人竟也默契地没有询问对方的姓名,这下子,破有一种新认识的感受。
李逢春作何想法暂且不知,但王不二倒还真是重新认识了一遍李逢春。
这个人,未见其面早已百闻其声。
谢府现在那位夫人说,李逢春是个天煞孤星,他能活到现在全是吸了全家人的精气用以养活自己,要不然十多年前李家是如何权势显赫,如日中天,怎么一夜之间说抄家就抄家,满门覆灭。直到现在,都摸不清皇帝对李家,对李逢春的态度到底怎样。
这样的人家,她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的。就让王之辞去嫁好了。听说李逢春长了一副好皮囊,她娘当年不就是看上了谢正那一张好皮囊才拼着谢家小姐都不当了,非得下嫁,非得跟着人来益州吃苦。说不准,这王之辞和她那个娘一样。那她还应该感谢自己呢。
金掌柜则是恨死了李逢春。说此人是阴险狡诈,无恶不作之徒。每每想到殿下现在被困在益州,才华不得施展,都恨不得拿上他的菜刀把这个虚伪的东西砍死。净跟着老皇帝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至于自己,和此人的纠葛,莫约是在那被自己强行逼迫谢家退掉的婚约上。
也罢,左右婚约都已经退过了,自然当做新认识。
李逢春见王不二面色仍有迟疑,略微沉思,便想清楚对方迟疑之处,他光明磊落,
“不必愕然,陛下派我到益州任职,能相见依然是上一世修来的缘分,想来虽说婚约既无,但之辞或许愿意交上个我这样的朋友。”
王不二笑了,“我向来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自然是愿意的。”
一句话说完。她明显看到李逢春眼中的光芒大盛
事实证明,金庸先生说得不错,越美丽的女人越会骗人。这句话用到男人身上,也无比恰当。
谁不知道谢家二小姐跟谢家闹掰,在白云观为母祈福。她不信李逢春初来时没有人在他耳边嘴碎提上一两句,这可算得上是益州有名的饭后闲话。
这个时候来装什么初相识呢。
偏偏这个人信念感太强了。王不二都在怀疑这个人是真傻还是装傻。
可他能从李家灭门惨案中走到如今这个地步,想来绝不是什么简单良善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