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抬起了头。
他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错愕。
我想,在我离开之后,他也没有想过会与我再次相遇——以这样相似的场景,和错乱颠倒的立场。
想要落荒而逃,却又狭路相逢。
我把他从垃圾箱里拖了出来。
他还是穿着遇刺会场上、那身昂贵的西装,只是西装破烂不堪,又浸染了垃圾的馊臭味。
我嫌弃至极,但他的衣服已经与血肉融在了一起。我担心现在剥掉会牵动伤口、加速他一夜归西,只好忍了下来。
“原来,你在这里啊……”
凌看着我,喃喃道。他已经失了气力,像一具傀儡一样任我摆弄。
他最严重的一处伤,是左胸口的血窟窿。子弹贯穿了他的身体,不过他天赋异禀,竟然没有死。
“……好久不见啊,柒。”
他轻勾起唇角,烟色的眼眸仿若璀璨的宝石,一如那日车窗落下后,他看向我的模样。
就……行吧。
离开了凌之后,我曾无数次地在噩梦中,回到我十七岁的时候。
我视他如神祇。
我被他迷的神魂颠倒。
我甚至为他低贱到了尘埃里。
可是……他却把我当作一条用来给狮犬兽prce配种的母狗。
他买下我,不是因为我有趣,也不是因为他同情,而仅仅是因为——
prce选中了我。
但我又不得不接受他的施舍。
他给我的母亲延续了五年的生命,甚至在放我自由时,他也一次性地付清了所有的治疗费用。
而我在母亲去世后白天黑夜打两份工,连鸡都做了,竟然还没有攒够治疗费用的十分之一。
这让我非常的……耿耿于怀。
而且其实,我也不叫柒。
柒,是他买下我、成为我的主人后,赐给我的名字。
根据这个名字,我有理由怀疑我是他的第七个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