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是忘了自己还会行动似的,一袭彝族服饰站在那些夕阳穿过叶缝,形成丁达尔效应的薄纱光束中,问他:“你怎么来的?”
“开车,差不多七小时路程。”
霍述漫不经意地笑,“村民说你在这,我就来了。”
“我不是说这个。”
林知言轻轻抿唇,好奇问,“我是说,你不是忙得抽不开身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霍述微微低头,经过长途颠簸,抓理精良的头发早已散落,反有种慵懒的气度。
他说:“贺锡告诉我,你叩下他的车窗时,眼睛往车里瞧了很久。”
“贺锡是谁?”
“我的司机,开越野车的那个。”
林知言不可置信。
霍述该不会为了她一个眼神,就放下一切跋山涉水而来吧?
怎么可能!
他素来比机器还要清醒理智,怎么可能做这种莫名其妙且毫无意义的事?
惊讶归惊讶,林知言也不可能真将霍述丢在这里不管。
她带他回了村子。去时孑然一身,回来时倒带了个容貌气质非凡的男人。
金珠银珠两姐妹挽着小张,脸颊红扑扑的,都讶异地打量着这个过于俊美的不速之客。
好在黄哥一家热情好客,并未多问什么,摆好桌椅点燃篝火,大盆的牛羊肉毫不吝啬地摆上桌子。
按照当地习俗,客人进门,得先饮上一碗包谷酒。
黄哥也换上了传统服饰,双手端着酒碗,面色酡红地朝林知言唱起真诚的敬酒歌,俨然未饮先醉。
唱罢,酒杯传至林知言手里,金珠挤眉弄眼:“姐姐,哥哥特意敬你的酒,要喝完才算数!”
包谷酒的度数不算太低,林知言笑道:“我喝不了。”
“喝多少算多少嘛!”
银珠和小张也在一旁起哄,黄哥则是先行一饮而尽,将空碗翻转过来给大家看。
黄哥毕竟是东道主,又辛苦帮她开了四五天的车,林知言不好再婉拒。
她低头看着满杯的酒水,正准备浅尝一口,却见一只霜白的手伸来,拿走了她的酒杯。
“我替她喝。”
霍述淡淡一笑,自然维护的语气。
说罢他仰头饮尽,吞咽时喉结微微滚动,性感洒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