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傅当当和张凤鸾“一个人”的努力,最低注册标准的三人结构,外加四五个小助理组成一家名叫“丕铨”的律所,在朝外南街一条胡同里面的一个街道办的小楼里开了门。
名字稀奇古怪到念起来都有些拗口,据张凤鸾解释,是另一个合伙人,燕大一个老学长给起的名字,说是出自于《尚书大传》里的一句“丕天之大律”,和《风俗通》里的“律者,训铨,训法也”。
李乐听了直挠头,“你们这,够大的啊。”
“我没发言权的,傅当当让我去领牌牌的时候,就这个名字。”张凤鸾“悲愤”道。
“那你干啥了?”荆师兄揣着手,看了看小门旁的牌子,嘀咕一句。
“出钱。”
“没了?”
“昂。”
“关键还是我给的钱。”
“借的,注意用词。”脏师兄提醒道。
“噫~~~~~”
李乐手一指窗外的几栋楼,“那什么地方?”
“最高检。”
“那边呢?”
“司法部。”
“那蓝房子是不是派出所?”
“对。”
“最高院是不是也在旁边?”
“嘿,你怎么知道?”
李乐瞅瞅荆明,“得。”
“可不,这下从抓到判,一趟搞定。”
“诶诶诶,你俩啥意思是?”
两人相视一笑,头一低,上楼。
街道办的司法所改成的地方,没有多大,就是一个带着连廊的几间屋子,上个厕所都得下楼拐弯去后院,条件颇为简易。
和李乐印象里,那种身处几十层高空,俯瞰城市,装修异常豪奢,每一块地砖墙纸都带着委托人的血汗泪水的那种律师事务所成了鲜明的差别。
“那个,冒昧的问一下,我的钱呢?”李乐扯扯张凤鸾。
“啥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