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形容得没错,他是一只爱咬人的疯狗。
“我不喜欢。”林镜冷冷地回应,松开了手。
陆砚书缓缓站直了身体,脸上的潮红未退。
林镜拿出从狗仔手中抢下的照片,丢给他。
陆砚书瞧见照片,眸光变得幽深:“他有我好看吗?要不你和我按这个姿势重拍一张怎么样?”
“我以为……”林镜在桌边落座,意有所指,“你在这附近也安排了偷拍的人呢。”
陆砚书笑容明亮:“我干嘛要找人偷拍呢?”
林镜:“你想让凌远琛难堪,逼迫他退婚。”
未婚妻和别人亲密的照片流出,既能打凌远琛的脸,又能破坏两家的婚约,还能给凌氏树敌。
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不,我是为林小姐着想。”陆砚书恬不知耻地甩锅,“你与他相处不久,不像我,和他从幼稚园开始就认识了,最清楚他是个什么货色了。”
“大男子主义,骄傲自负,脾气差,不会体贴伴侣,哪个女人和他结婚都是活受罪。”
“对林小姐这样的人来说,更不是良配了。”
一条条罪证列出来,好似真的在为她不忿。
林镜听着,面色毫无波澜。
陆砚书:“林小姐,我认为你值得更好的。”
林镜:“更好的,该不会是你吧?”
“我可没自夸,但林小姐认为我是良配也不是不行。”陆砚书的笑容愈发灿烂,“如果换作是我和林小姐在一起,一定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凌远琛他办不到。”
凌远琛好面子,不会容忍妻子给他戴绿帽。
他的雷区唯一且明显。
“何况,我们有相同的目标。”他继续说,“你讨厌他,而我想让他遭殃,我们可以——联、手。”
他拖长了尾音,不动声色地握住了她的手。
林镜:“从哪里得出的结论,说我讨厌他?”
陆砚书:“不是吗?”
假如林楚诺喜欢他,为什么要出轨保镖,又为什么要三番两次故意挑衅羞辱凌远琛?
不讨厌,难道是畸形的爱?
他看得分明,林楚诺并不想要所谓的联姻。
但是以她在家中的地位,无力解除婚约,只能想方设法迫使凌远琛主动退婚。
他打心底想帮助她。
他是个助人为乐的新时代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