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原本叶天是想调节一下气氛,结果却没想到让气氛一下子尴尬了起来,于是端起眼前的茶水轻抿一口,然后直接起身说道:“多谢梦姑娘今日招待,那我就先过去了,晚点等伯父回来,我再来这里拜访。”
“好,那就晚点再见。”楼梦茜也起身说道。
“嗯。”叶天点点头离开。
说实话。
对于楼梦茜他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不光人长得漂亮,气质更好,跟自己记忆中的大家闺秀一样落落大方。
可惜就是他刚才问起了对方的伤心事,暂时也只能先离开再说。
……
回到院子里。
叶天也没有再去想这件事,安心把粥熬好,他打算出门去买点肉回来。
虽然每天吃咸菜喝粥也不错,但北城的肉并不算贵,就算天天吃自己一个人也花不了多少钱,还能顺便给自己补补身体。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
他才刚出门没多久,自己家里就来了一个“客人”。
“叶公子居然自己在家做饭,还真是与众不同?”楼梦茜看着灶台上的粥低声自语道。
同时也开始打量起眼前的院子,很朴素,除了几个木头和石头的桌椅板凳,就没有了别的。
嗯?
这是什么?
他刚写的文章么?
陋室铭。。。
只看这个名字的时候,楼梦茜表情还算淡定,可当她看到内容后,整个人都震撼的在原地说不出话来。
如果这篇文章出自某个大儒,她会敬佩对方的才学,但也能够接受。
可现在这篇文章却出自只有十七岁的叶天,未免也有些太夸张了一些。
诗词文章样样精通!
十六岁的小三元!
而且这篇《陋室铭》借物言志,表明他不慕名利,志向高洁。
最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