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半天,才挤出来一句话来,“不是饿了吗?先吃饭吧。”
见文殊兰还紧抿着唇不说话,从不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只觉得坐如针毡,他鬼使神差地拿了筷子,夹了第一筷子肉,放进文殊兰碗里。
文殊兰一愣。
在原主的记忆中,程锐没给过她什么好脸色,跟她的关系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给她夹菜?
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心平气和跟她坐在同一个饭桌上,都嫌抬举她了。
那他现在又在干什么?
突然主动示好,还是拐着弯跟她道歉?
堂堂程营长,居然会低头跟她道歉,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文殊兰打量的目光,让程锐如芒在背。
头一回跟她坐在同一个饭桌前吃饭,他也觉得尴尬,让他说软话,他又不会说,索性埋头扒饭。
一口下去,足足呆滞了三秒。
这饭……
这菜……
尤其是这红烧肉……
程锐满脸不可思议,看了看那碗红烧肉,又看了看文殊兰,“这红烧肉哪儿买的?”
“我做的,不好吃?”
哪里是不好吃,根本是太好吃了!
先前还没上楼,就听到半个大院的人都探出头来,左闻闻右嗅嗅,又到处问是哪家做红烧肉,还有人碗筷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上门蹭饭。
程锐也被勾得不行,就是万万没想到,勾得半个院子犯馋的红烧肉,居然是文殊兰做的。
可文殊兰不是懒鬼一个吗?
既不打扫卫生,也从不下厨,家里买的调味料都快过期了,也没见她用过一回,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瞧瞧这红烧肉的色泽,闻闻这香味,还有一口咬下去,这香软滑嫩,肥而不腻的口感,简直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