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后面,他已经走到门口玄关那边,又停下脚步,劝说:“三少爷,我也劝你一句,余小姐她不可能属于你。作为朋友,你已经帮的够多了,剩下的事情,不属于普通朋友该帮的。”
这下,盛临江连拐杖也不需要了,立即撑着沙发扶手,强行站起,远远看着雷默的背影:“你什么意思?你在劝说我,放弃晚晚?就让她去繁夜那里自生自灭?”
雷默不回头:“你后半句说错了,余小姐在繁夜那边,应该会过得很好。繁夜在意她,一定什么都由着她。”
“我呸!”盛临江气的朝雷默背影啐了一口,“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你心里不虚吗?你刚刚还说繁夜现在已经不讲道理了,他能对晚晚有多好?而且他还是半个神经病!”
听完反驳,雷默继续走向高大的金属对开门,准备离开。
盛临江不好追过去,就只能继续骂他:“雷默,你他丫的,我看你就是拆散别人有瘾!以前你就搞东搞西的想让晚晚和我二哥分手,现在又跟我说这些屁话,又想让我放弃晚晚。你不管,我管,等我腿彻底养好了,我就过去!”
雷默步履如常,并不在意盛临江骂的这些。
他也知道,自己应该是个很惹人讨厌的人。
盛临江骂的也没错,他的确是在拆散盛临江和晚晚这一对‘好朋友’的组合。
以前他也是这么拆盛临川跟晚晚的。
那个时候,他很不喜欢余未晚
因为余未晚的出现,代表盛临川有了软肋,也有了别的心思。
对于在盛家立足立稳,很不利。
他当初选择跟着盛临川干事,除了和盛临川打小认识,当过一段时间的玩伴之外,更因为穷。
他只想爬上去,混个人样出来。
也听说了盛永当初就是从打手坐起,最后当了双花红棍后,又离开香。港,到了新加坡这边开公司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