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了根手指。
他不由觉得好笑,十赌九输,这种依赖运气和概率的玩意儿,甚至连技巧都不配谈的东西,她倒是赢了不少钱。
大概是没有什么得失心。
而且……
“你运气不错。”
云舒点点头,见他来,就起身,拢了拢筹码让人去兑换,自己揉着脖子看他,“哥,我好困。”
“我带你回去休息。”他抬手拍了拍她的后脑勺,“下次别跟梁思悯出来了,她每次怕挨骂,都要带你当挡箭牌。”
云舒笑了笑:“我自己愿意来的。”
她每次帮人圆谎,都极尽真诚,因为她确切是心甘情愿,好的坏的,都甘愿,她爱谁,都偏爱,叫人难抗拒。
就像所有人说他强势霸道,她却会说一句喜欢,他知道她不是喜欢强势霸道的人,她只是因为喜欢他,所以真切地喜欢他的一切特质。
那时他站在那里,打量她许久,心道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
又刚好叫他遇见。
云舒见他半天不说话,抬手扯他的衣袖,“哥?你在想什么。”
“一手的汗,别摸我。”他心脏悸动,眉梢都不自然跳动一下,故作嫌弃说了句。
或许是异国他乡,满目都是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身边人便更显得亲近,云舒被他嫌弃,故意把手全擦他胳膊,笑得眼睛眯起来:“别不高兴嘛,我们没有乱来,就玩了一下。”
梁思谌撇她一眼:“跟着我,别跟在梁思悯后面跑,她没一点谱的。”
云舒无所谓跟着谁,谁要她她就跟着谁。
她点头:“好。”
但其实梁思悯有时显得张扬任性了些,但大体还是有分寸的,梁思谌见她也没再玩,数落她几句就带云舒走了。
那时在车上,他好奇问一句:“这么多年,好像没见你对什么特别喜欢。”
云舒思索片刻,却笃定说一句:“有。”
“什么?”
“我喜欢收集娃娃。”
“也没见你多喜欢。”梁思谌太了解,因为大多数是他买给她,世界各地的娃娃,陶瓷的,手缝的,棉花的,树脂的,她偏爱模样漂亮的,色彩鲜艳明亮为最佳,最好不要超过手掌大小,最多小臂那么长的,再大就不喜欢了。
她不拘泥材质和工艺,许多甚至廉价,但这么多年,她自己买过的没多少,大大小小他送她的超过三分之二,还有一些别人送的,加起来一个一米宽的展示柜都塞不满。
云舒争辩:“很喜欢了,我每年都有买。”
那倒是,只是她的喜欢未免太过克制和温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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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梁思谌依旧保持着这幅颓废样子,冷哼一声:“不用管我死活,你这个狠心的人。”
云舒心脏都发颤,她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