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的话你不要不放在心里,我是过来人,这男人呀,你要拿捏住他,就要得到他的心,得到他的心也简单,男人就喜欢温柔的、漂亮的、勾人一点的,你呀在你男人面前,千万要温声细语,不要和他对着来,有时候呢也要放得开些,新婚夫妻嘛,总是干柴烈火,这段时间你先忍着些,等孩子生下来就什么都好了,听见了吗?”
白凤霞撇了撇嘴:“我看见他那个病秧秧的样子就烦,懒得靠近他。”
王翠云眼睛一瞪:“你不靠近他,你要靠近谁?他现在是你的男人,你当然得近他的身。”
白凤霞又不说话了,她的眼前浮现出许秀才斯斯文文的模样,惦记着许秀才,她把袖子里的那封信捏得更加紧,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法子,反正春桃也不愿意跟许秀才说话,许秀才根本无法得知这封信是传了还是没传,白凤霞冷哼了一声,趁家里人不注意,悄悄把信撕碎了,往灶膛里塞烧了个一干二净,等下次见着许秀才,她就说春桃直接把信给撕了,并叫他再也不要去找她,如此,徐秀才总该对春桃那小贱人死心了吧?
在家歇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徐志和春桃没有先回徐家村,而是往镇上去。家里缺不少过日子的东西,春桃想去采买一些,另外一个也去找一找文捕快,罗巧妹早上来家一趟给了回应。想了一夜,罗巧妹褪去了羞涩,多了几分镇定,大意就是说文捕快人很好,若他也有那个意思可以,可以多接触接触,如果脾气合得来,她乐意跟文捕快一起过日子。
人家姑娘都先表了态,春桃和徐志当然要把这个好消息带过去,让文捕快好好的把握住千载难逢的机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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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接手豆腐坊◎
深秋时节,楚间小道上的树叶早已枯黄,一阵秋风掠过,叶子纷纷坠地,在地上铺成金黄的一层,不知名的鸟雀在楚子深处啾啾叫个不停,趁路上没人,徐志的胆子大了几分,伸手将春桃揽在怀中,低声问她冷不冷。
“刚出门时有些凉,现在走了走身上发热便不冷了。”
徐志温柔的瞧着媳妇儿,怎么瞧都瞧不够,只觉得她样样都好,令他忍不住想将人揽在怀中。小夫妻两个腻歪的走在一起,走了一会儿很快到了岔路口,岔路口附近村子多,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春桃赶紧将徐志推开,脸颊红红的:“好啦,各走各的吧。”
他们走了两刻钟,太阳终于升起,薄薄的日光照在人身上,终于不冷了。
逢五遍是镇上赶集的日子,今天恰好是十月十五,镇上热闹极了,早上出来时他们在家里简单的吃过早饭,走了一阵子早上喝的稀粥消化的差不多,春桃摸了摸肚子,夫妻两个默契的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处去:“走,去吃面。”
面条要热滚滚的刚出锅的最好吃,面汤无需多的佐料,只要加大骨头浓浓的熬出白汤,撒上一些葱丝姜末和蒜末调味,再配上筋道的白面条就是一碗好面。
“客官请慢用。”店小二用托盘端着两碗肉丝面上桌,一缕缕的热气从面碗里升腾,既有大棒骨熬出来的香,也有葱花姜末的清新,桌上有可以自己添加的调料,徐志往春桃的面碗里加了半勺油辣子,少量的醋,然后取了筷子放在她手中,温声说道:“快吃吧,凉了滋味就不美了。”
春桃笑着点点头,刚吃上两口就见徐志将自己碗里的肉丝选出来,夹在她碗中。春桃抬眼瞧着他,徐志动了动嘴皮:“我不爱吃肉。”
“别哄我,你爱不爱吃肉我还不知道吗。”春桃皱了皱鼻子,夹了一筷子肉丝喂到徐志口中:“快吃。”
徐志看看春桃的脸,舔了舔嘴唇张口将肉吃掉。
“卖冰糖葫芦喽,又甜又脆的冰糖葫芦喽。”远处传来小贩们的吆喝声。
今天是赶集日,镇上比往日要热闹的多,卖冰糖葫芦的、卖烧饼的、卖薄脆的、卖瓜子花生的小贩也比往日多。面馆门口就有一个小贩,举着一个稻草做的墩子,上面插满了红彤彤的冰糖葫芦。那小贩一边吆喝,一边揣着手,嘹亮的声音传了很远很远,春桃不禁多瞧了他几眼。
“你想吃?”徐志问。
“那是小孩吃的东西,我不想吃。”春桃回答道。不过她这回答徐志并没有听见,因为他说完之后就起身向小贩走去,不一会儿再回来,手上已经捏了两串冰糖葫芦。春桃说不爱吃自然是假,山楂酸甜,糖衣香脆,混合在一块儿又清爽又开胃,她向来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