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一样!她比我多只眼睛还是多张嘴?”
“你都敢养替身了,还不敢强取豪夺啊!”
“不就是看我好欺负吗?!”
“哈达!再吃我一记!”
霍知宴:“宓昭!我真的生气了!”
回答这句的是宓昭毫不犹豫的拳头,别看她身材瘦小,但宓昭可是练过的,自然知道打什么地方最疼,看霍知宴一副嗷嗷叫的模样就知道。
“宓昭!”
但霍知宴也没废到真的一直被宓昭打。
他好歹也是混过黑的,小时候霍父一直秉承斯巴达教育,操练霍知宴的程度仿佛对方是仇人而不是亲儿子。
而霍知宴之所以对苏诗怡情有独钟,除了对方有“高洁”的品质,主要也是因为小时候的苏诗怡曾经给过霍知宴一根棒棒糖。
是那时候霍知宴心中唯一的甜!
看到这的时候,宓昭还吐槽过,后面该不会要揭露,原主才是那个给糖的人,苏诗怡是认错的吧?
这是二十年前疼痛文学最常用的套路,也不怪宓昭会这么想。
不过这本小说倒是还有点创新的,苏诗怡的确是那个给糖的人,但霍知宴最后才认清心意,糖已经是过去式,现在他爱的是宓昭。
嗯,虽然这个认清心意的过程,足以要了宓昭大半条命。
而且宓昭觉得,这其中还有苏诗怡塌房的原因。
想想就知道霍知宴肯定从小就在不断美化苏诗怡,把她塑造成一个不贪慕虚荣、不嫌贫爱富等等的奇女子,加上苏诗怡在外的表现的确很能迷惑人。
霍知宴的好感度在日积月累中加一加一再加一,结果一朝塌房,可不得粉转黑?
脱粉回踩那是基操,苏诗怡最后的下场可比一些塌房明星惨多了!
宓昭的右手和双腿被霍知宴制住,她没有放弃,直接一个头槌!
“嘶——你这女人!”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霍知宴被撞得头晕目眩时,宓昭其实也疼。
但她不在乎,这次要是不狠狠出口气,下次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宓昭也想过要不要一了百了,直接杀了霍知宴。
锋利的小刀就在口袋里,如果出其不意一刀扎进霍知宴的太阳穴……
好吧,先不说能不能百分百成功,光杀人这件事,就是一条没办法回头的路。
就因为霍知宴这个败类,值得赌上全部吗?
宓昭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选项,现在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人渣搭上下半生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