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忘了,等你当了大官,我等你聘礼!”姑娘憨憨一笑,徐志穹美滋滋的进了巷子。
这姑娘好有趣!
娶个婆娘?
娶个婆娘也好!
大师姐怎么办?
选哪个呢?
选什么选呀,一并娶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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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徐志穹的背影,卖鸡蛋的姑娘憨憨一笑,忽听巷子里传来了一声狗叫,就一声。
姑娘把鸡蛋篮子扔在一旁,喃喃道:“得手了,且让这傻小子背个黑锅。”
……
那条大黑狗又来了,再次咬上了小乞丐。
不是因为他和小乞丐有仇,只是因为它喜欢人肉的味道。
这狗不是第一次吃人肉了。
人肉的味道,吃过一次就永远忘不掉。
这次它选了个好地方,直接在巷子深处动手,趁着老乞丐出去讨饭,它一口咬住了小乞丐的脖子,让小乞丐叫都叫不出来。
小乞丐已经翻了白眼,黑狗只要再坚持一会,就能吃上这口鲜肉。
在常人眼里看来,一个乞丐又臭又脏,离近一点都得捂鼻子。
可这狗是个内行,这个小乞丐又滑又嫩,比它吃过的那些人肉都要鲜美。
黑狗咬了很久,颌骨一阵阵酸痛,可它始终不松口。
坚持一会,再坚持一会,只要再坚持一会就有肉吃了。
小乞丐就要断气了。
有肉吃了,马上就有肉吃了。
一阵杀气从背后袭来,黑狗突然放开了小乞丐。
“你又来了?”徐志穹冲着黑狗温柔的笑了,“这不就有肉吃了么!”
小乞丐趴在地上喘息,他还活着。
黑狗转过身,趴在地上呲牙,它觉得自己可能活不了太久。
徐志穹拿着一根木棍,缓缓走了过来。
上次没杀这狗,是因为周围人太多。
现在除了小乞丐,一个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