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欧阳亦然感慨道:“幸好现在是冬天,不然咱们可没口福吃到这么好吃的肉。“说着转头问南宫云山,”二弟,刚刚你说快要抓住明面上的凶手了,可是真的?是谁?能现在动手抓吗?你都不知道,自从知道季家和向家有小姑娘,你大嫂我就恨不得去并州将她们抢回来养在家里。“
季风喃喃说道,“大嫂,我更想接妹妹回家,可是还是不够强大,我会加倍努力的!”
听见此话,南宫云山先喊了起来,“三弟你还要怎么努力?你知不知道我为了不让你超过去,能保住二哥的身份、地位,练得有多拼命。你再加倍练习的话,我以后连睡觉的时间都没了,身为练武小怪才,你要懂得给别人留余地好不好?而且,咱们既然已经都查明了是夺命鬣狗出的手,一旦摸清他的下落,就可以给季叔叔报仇了。“
“夺命鬣狗?居然是他!“欧阳亦然吃惊。
“大嫂,你居然知道他?”欧阳云山吃惊的问。
“知道,他是杀手,黑白不分,追杀更是以死皮赖脸着称,犹如鬣狗追寻腐肉一般,只要给钱就干。招式也极其的阴狠,且多是下三滥的招数,因此遭遭到江湖人士集体追杀,在八年前就销声匿迹了。江湖传言他早死了,没想到居然活到了现在,更没想到六年前季叔叔被这个畜类所杀。对了,你们是怎么追查到他身上的?”
“大嫂,这得多亏了三弟名为闯荡江湖,实则打听消息的招数啊。”提起来,南宫云山也是满腹感慨。
“快说!”欧阳亦然也是习武之人,最是讨厌说话拖拖拉拉的。
“大嫂,还是我自己说吧。”季风接过了话头,“我爹被害是在晚上,我总怀疑天黑灯暗,衙门会落下什么线索。因此每年都去父亲遇害的地方转转,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物什落下了。皇天不负有心人,今年我终于找到了,原来我的方向是错的,落下的不是物品,而是人!”
“什么人?季叔叔的随从?不会吧,当年勘查现场回来,官府不是声称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找到嘛。”
“有证人,但是他被吓昏过去滚下了山坡,官府后来勘查没发现他。之后,他迅速出了京城,六年来再没进入京城一步,再也提过这件事一句。只是这个证人经过的地方,有一个很小的村子,有个汉子晚上闹肚子,解手出来,结果看到一个极其模糊的影子摇摇晃晃,以为是鬼,吓得赶紧进了屋子。这次,我一路问过去,声称那天晚上,有人被抢了黄金,提供线索的,可以当场给二两银子。汉子胆颤心惊的告诉我的。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正是隔壁邻居死后三天,按照当地习俗,过世的人第三天要回家看看,汉子以为是隔壁死去的邻居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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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么单凭一个鬼影找到的证人?”欧阳亦然赶紧追问。
“我计算了一下他的脚程,算了一下白天他在哪儿,把周围的路都跑了一遍,问遍了周围村子、驿站、客栈,果然有人见过他,还记得他,毕竟被吓得脸煞白、身上都是伤的人太让人难忘了。我慢慢拼凑出了他的人像,顺着线索捋下去,这才找到证人的。”
欧阳亦然总感觉哪儿不对,忽然反应了过来了,一拍脑门,“啊,不对,我都被你这臭小子带跑了,你怎么知道有证人的?官府当时可都没找到。”
提及这个,季风就满肚子气,“官府的人能靠得住,猪都能上天。他们肯定没好好找,我就不信,一个大活人从坡上滚下去,没一点动静和痕迹。“
说到这里,他苦笑着回答,“大嫂,我真不知道有证人,只是不甘心,不甘心爹爹白白死掉,我却连仇都报不了。我最开始是想找出杀害我爹的凶手,根据推测,当时杀手一定预先埋伏在了那个地方,那周围应该有人记得带兵器的人。结果,杀手没找到,但是找到了证人,从证人口中又得知了杀手的特征。证人说借助马车上的灯笼,只知道杀手尖嘴猴腮,五官丑陋,最重要的是脸上有拳头大的紫疤。之后,我问到了大哥江湖上有没有此人,大哥想了好久,才说是夺命鬣狗——柯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