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良点开私信,私信里有不少询问规则解密的,还有一些想要搬运的。
“作者大大,我能搬运到XX平台吗?会标注你的名字和来源。”
这是比较礼貌的。
“作者作者,写的真好,我帮你搬运到XX平台了,没意见吧?”
这是先斩后奏的。
虞良很清楚,还有更多的人是不会提醒他的。
如果自己写的这些东西真的火了,现在估计会在各种社交软件的群里以消息记录的方式传来传去吧?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又打开常用的社交软件,果然在几个人多热闹的群里看见了自己动物园规则怪谈的内容,同样引起一些群友的广泛讨论。
貌似真的要火?
这样的话……
如果自己再过两天等流传度最高的时候宣布自己要以此为题材写本小说,是不是能做到大面积的引流?
貌似很不错的样子,自带顶级流量的网文可以让他直接度过疲累的新人新书期,获得大神级别的待遇。
虞良点进自己的帖子,更新一楼,留言很简单。
“过几天我会在点妈读书开一本书,以动物园怪谈为题材,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来看看。”
简单的留言瞬间引起轩然大波,虞良的消息回复栏再次被刷爆,不过这一次虞良并没有再去看回复,而是直接打开写作文档。
备受鼓励的他现在斗志满满,抄起键盘就是干,时不时还请教一下李花朝本人。
“李花朝,遇到这样的场景你会怎么做?”
“简单,这还不卖队友求荣?你当我李花朝是什么好人?”
“行。”
虞良点点头,继续写,他现在越发觉得这个异化职业作家的能力符合他的心意了,这才是每个作者想要的终极能力吧?
直接和自己的主角对话,还能把自己的主角丢进相应的场景之中进行观察,记录下主角身上切实发生过的故事。
这不是代入感拉满?
这怎么可能崩人设?
一早上的时间,虞良简单地写了两三章,又自己审视一遍,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果然,在能写出有趣剧情的情况下,他的码字速度其实也不慢,而且剧情节奏拉满,也没有再出现过那种矫揉造作的大量抒情。
虞良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问题居然会如此容易地得到解决,但仔细想想也是,在第一本书的时候他还没有这种毛病。
心中有故事,笔下自然言之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