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好歹它也是神器,尊重一下神器好不好!
泠箩好心的将惊邪刀捡起来,抗在肩上屁颠屁颠的跟上芜欢。
一个血红的萝莉扛着一把大刀,那画面,阎素都不敢看,捂着眼胡乱的飘在空气中。
“你怎么说走就走啊?诶,我们去哪里?你不要惊邪刀了吗?那我可以把它送给别的美人当定情信物吗?”
芜欢身形一顿,转身,抢过惊邪刀,瞪着泠箩,“在吵吵,就把你送给阎素当媳妇。”
“…”泠箩捂嘴,阎素是谁?美吗?好想知道。
可是给人做媳妇就不能和美人们谈恋爱了,不要不要。
阎素一脸惊恐的远离了芜欢和泠箩,他才不要这种红得像血里面浸过的萝莉当媳妇。
回到有人气的地方,芜欢才松口气,扫了眼掉在后面的两条尾巴,脑子里迅速的思索着怎么甩掉他们。
阎素就算了,反正是只鬼,别人也看不到。
但是这只萝莉就麻烦,全身上下除了皮肤和眉毛,其余的全是红色。
这要是往人群里一扔,那还不得被人疯抢?
为什么?
你见过人类长成这个样子的?
踏马的只有兽族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只被误认为人形兽的萝莉,那不是直接就挑起了战斗吗?
她可不想被溅一身的血。
“小欢欢,你在看什么?盯着那边的棚子看了快一刻钟了,我没发现那边有美人啊?”泠箩扛着惊邪刀,绕着芜欢转圈圈,一脸的懵懂和无辜。
小欢欢是什么鬼?
为什么这个名字这么熟悉?
不要随便给她取小名啊喂!
“叫我芜欢。”小欢欢真是恶心得不要不要的。
“不要,小欢欢显得亲切,证明我们关系好。”泠箩想也没想就义正言辞的拒绝掉了…
芜欢:“…”谁要和一只萝莉好?
芜欢扶额,这只萝莉是打定主意要跟着她,估计甩开她几率很小。
算了,就当养只宠物好了。
芜欢按住还在转圈圈的泠箩,捻起一戳红毛,“把这个变成黑色的,眼睛也变成黑色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