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起来很——昂贵。”他猝然转向约翰莫兰。“你该先警告我一声,巴特,我好待在酒吧里。借道。”他用力推开莫兰,从远离斯佳丽的那一边走出包厢。约翰莫兰踉跄地退了好几步。
斯佳丽绝望地眼睁睁看着他没入人群,不禁泪眼汪汪。
约翰莫兰笨拙地拍拍她的肩膀。“斯佳丽,我替瑞特向你道歉,他的酒喝多了。你今天遇上我们这两个酒鬼,必然不太开心。”
“不太开心,”巴特是这么说的吗?“不太开心”被如此糟蹋?我要求的并不过分,只是打声招呼、叫我的名字。瑞特凭什么生气,凭什么侮辱人?他把我当作破鞋般地扔掉后,我不能再婚吗?该死的!他该直接下地狱!为什么他跟我离婚,再去娶一个正宗的查尔斯顿姑娘,生下正宗的查尔斯顿小孩,日后教养他们成为更加正宗的查尔斯顿人,都被视为理所当然,光明正大?而现在我为了给他的孩子所有该由他付出的东西而再婚,就被视为不知羞耻?
“真希望他醉得跌倒在地,跌断脖子。”她对巴特莫兰说。
“别这么苛责瑞特,斯佳丽,去年春天他惨遭了一场真正的人间悲剧,和他比较起来,我的遭遇真是微不足道,而我竟然还伤心得死去活来,实在惭愧。我不是告诉过你他要当父亲?悲惨的事情发生了,他太太难产而死,小婴儿也只活了四天。”
“什么?什么?再说一遍。”她摇晃着他的手臂,因用力过猛,把他的帽子摇落了。巴特困惑而近乎恐惧地看着她。她竟然这么凶悍,这么厉害,他平生见所未见。他重复说了一遍!瑞特的太太和小孩死了。
“他现在去哪里?”斯佳丽叫道。“巴特,你一定知道,你肯走有点数,瑞特可能去哪里?”
“我不知道,斯佳丽。酒吧——他的旅馆——任何酒吧——任何地方。”
“他今天晚上会跟你去英国吗?”
“不会,他说要去拜访几个朋友。他这家伙真的很不可思议,到处都有他的朋友。你知道他有一回跟总督去打猎探险吗?听说作东的是某个土邦主。他醉成这副样子,我也很惊讶,我不记得他什么时候跑去喝酒的。昨晚是他送我回旅馆,把我弄上床的,当时他精神挺好,结实的臂膀足以让人依靠。本来我还指望他陪我挨过这个白天呢。可是今天早上我下楼时,一位旅馆侍者说瑞特点了咖啡和一份报纸在等我,后来不知怎地钱都没付就突然冲出去了。我去酒吧等他——斯佳丽,怎么了?我今天真搞不懂你,你为什么要哭?是我做错了什么?还是我说错话了?”
斯佳丽涕泗滂沱。“哦!不,不,不,最最亲爱的约翰莫兰,巴特。
你没说错什么。他爱我,他爱我,这是我所听过的最正确、最美妙的事。”
瑞特回头找我,那就是他来爱尔兰的动机,并不是为了巴特的马,他要买马的话可以邮购。他一恢复自由身就来找我。他肯定一直都是要我的,就像我要他一样。我得回家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可是他能找得到我。婚礼的消息让他震惊,我很高兴,但这吓不倒他。任什么都阻止不了他得到他想要的东西。瑞特巴特勒才不管什么爵位、白鼬皮或冠冕。他要我,他会来找我。我知道。我就知道他爱我,我一直都没猜错。我知道他会去巴利哈拉。我得赶快回家,免得他找不到我。
“再见!巴特,我得走了。”斯佳丽说。
“你不留下来看狄翰赢吗?我们的五英镑怎么办?”约翰莫兰摇着头。斯佳丽已走远了。美国人!迷人的典型,可惜他永远都无法理解他们。
她晚了十分钟错过了开往都柏楚的直达车,下一班要到四点才开。
斯佳丽懊丧地咬着嘴唇。“下一班往东的火车什么时候开?”铜栅后面的男人动作慢得令人发狂。
“要是你赶时间的话,你可以先搭到恩尼斯再换车。这列火车是往东到阿森里,再折向南到恩尼斯,有两节新车厢,也很舒适或者你可以搭往基德尔的火车,不过汽笛已经响了,你恐怕搭不上还有开往图阿姆的火车,短程路线,偏北方向,不过它的引擎是西部干线最好的夫人?”
斯佳丽泪如决堤把那个人的制服都弄湿了,她向那人诉说着行路难。“两分钟前我接到电报,说我丈夫被一辆运牛奶的马车撞伤,我必须赶上去基德尔的那班火车!”从那里到特里姆和巴利哈拉还有一大段距离,必要的话她就步行走完余下的路程。
每停一站都像是一种折磨,令她心急如焚。为什么不快一点?快!
快!快!她的心跟着车轮的节拍叫喊。她的皮箱还留在高尔韦铁路旅馆最好的套房里;在修道院里,双眼红肿的修女正在赶缝花边。这些都不重要了!她一定要赶回家,等瑞特。要不是约翰莫兰这么晚才把一切都告诉她,她早就搭上了往都柏楚的火车。瑞特也可能在火车上,他离开巴特的包厢后,可能会去任何地方。
火车花了将近三个半钟头才到达莫特,斯佳丽下了火车。现在已过四点,但至少她已在回家的路上,而不是在刚离开高尔韦的火车上。
“请问哪里可以买到好马?”她问站长。“不管要花多少钱,只要是有马鞍、缰绳,跑得快就行。”她还要赶将近五十英里的路。
马主人想要讨价还价。卖马的乐趣一半不就在讨价还价中吗?他在国王马车酒馆给在那里的每个人买了一品脱酒后,问他的朋友们。
那个疯女人扔了一把金币给他后,就像被魔鬼追赶似地跑掉。而且还用跨骑的!他不想说她露出了多少花边,也不想说她多长的一截腿上几乎没什么像样的东西遮盖,只有一双丝袜和一双连在地板上行走都嫌薄的靴子,更别说踩在马镜子上了。
七点不到,斯佳丽骑着跛了脚的马经过一座桥,进入马楚加。在一家出租马车行,她将缰绳交给一名马童。“它没瘸,只是有点喘不过气来和虚弱了点。”她说。“让它休息够了,就会像平时一样健壮起来。如果你肯将你为要塞军官保留的猎马卖一匹给我,我就把它送给你。别说没有,我曾跟几个军官一起打过猎,我知道他们在哪里租马。五分钟内把新的马鞍换好,我会另外给你一个几尼。”七点十分她又上路了,还有二十六英里路,这回她得到指点,不走大马路,而是穿过田野抄捷径。
九点,她经过特里姆城堡,骑上通往巴利哈拉的路。她全身肌肉都在酸痛,骨头像要散了似的,可是只要再赶三英里路就到家了。薄雾蒙蒙的暮色温和、轻柔地笼罩了眼睛和肌肤。天上开始下起毛毛雨。斯佳丽往前倾身,轻轻拍打着马颈。“不管你叫什么名字,你在米斯郡算是跑得最远、最受青睐的好马,瞧你跳跃的动作,多像匹冠军马。现在我们小跑步回家,你该休息休息。”她半合着眼,头也垂下来。今晚她会像没睡过觉似的呼呼大睡。真难相信早上她还在都柏楚,早餐后到现在,已在爱尔兰跑了个来回。
骑士河上有座木桥,过了这座桥就是巴利哈拉了。距小镇还有一英里,再走半英里到十字路口,然后骑上车道,就到家了。五分钟,顶多再有五分钟。她坐直身于,舌尖顶着牙齿作出得得声,轻喘足跟催促马儿加速。
发生什么事了?有点不太对劲!巴利哈拉就在眼前,窗里没有半点灯光。平常这个时候酒馆应该亮得像满月才对。斯佳丽用靴子踢一下马腹,骑过五栋黑漆漆的房子,看到大公馆车道前的十字路口聚集了一群人。红外套,是义勇军!她已经声明过此地不欢迎他们,他们还来干什么?真讨厌!偏偏在今天晚上,在她快累趴下的时候来。难怪酒馆会黑漆漆的,爱尔兰人不愿意为英国人倒酒。我这就去把他们打发走,镇民的生活才能恢复正常。真希望我的样子不这么狼狈。内衣都露出来了,谁还会听你的命令。我最好走过去,至少裙子不会撩到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