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哥谭原型城市,纽约拥有不少枪店,合法非法持枪的人都不少。
何夏不打算自己去买枪,那样有可能让他陷入被动,一切影响主线任务的事情都要尽量避免!
游走在街头,何夏看到暗巷中有两名衣着邋遢的年轻人,正鬼祟的翻腾着什么,这正是他要找的人!
“嘿!”
走向两人,何夏刚喊了一声,就见一黑一白两名年轻人头也没回的跑了,一个棕色钱夹被丢在地上。
何夏踢了一脚空空如也的钱夹,拔腿追了上去。
本身力量就不弱,经过属性点加持之后,何夏的力量和速度超过普通成年人百分之六十,轻松就追上两名平时嗨嗨的街头混混。
咚!
追到近处,何夏飞起一脚将其中一名混混踹趴下,紧接着抡起身边的垃圾桶朝另外一名混混砸了过去。
噗。
十分利索的制服两人。
“噢,肥佬,法克你西斯特,你特么的是谁,要干什么!?”
从垃圾桶砸的黑人混混一顿口吐芬芳,主管班纳见了都要喊爸爸。
何夏踩了一脚脚下试图挣扎的白人混混,道:“我是给你们送钱的人。”
??
两名混混对视一眼,黑人混混皱眉不耐道:“傻子,你是不是打算把我们送到警察局,就算把钱交给警察,我也不会给你。”
说罢,黑人从兜里掏出之前偷钱包收获的三百多美刀,向何夏示威的比了个中指。
何夏笑了笑,这人真是拥有莫名的勇气,他从兜里摸出五张百元大钞,道:“回答问题赢钞票,谁能买到带消音器的手枪?”
黑人混混彻底愣住了,看了看肥佬手上的钞票,又看了看肥佬的双眼,疑惑道:“哥们,你想买枪?”
何夏点了点头。
“法克鱿,买枪直说就好,打我们干嘛,我认识唐尼,他那里什么枪都有!”
趴在地上那人终于忍不住嚷了一句。
何夏不知道唐尼是谁,猜测是这一片的地头蛇,他松开脚走到一边靠着墙:“我只要带消音器的手枪,给我带来一把,这些钱就是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