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探身向前,一把扯过车上的无线电,大喊到:
“手雷!用手雷!”
反应过来的两辆奔驰开始有规律的朝着右边车道上扔手雷。
事实证明,这招是有用的!
爆炸的手雷很好的压制住了不明车队的车速,借着这个机会,我们三辆奔驰车再次加速逃离,不远处已经能依稀看见城市的灯火了。
我不禁想到:或许,到了城市里面,这帮人就会退走吧?
事实再次证明,我想多了!
我们三辆车很快就开进了市区,然而身后的不明车队不仅没有退走,反而气焰更加嚣张!
一群人当街开枪,甚至有人探身钻出车子天窗,一边怪吼着一边对着我们射击。
因为有手雷的压制,他们倒是不敢离我们车队太近,只是远远的跟在后面扫射。
进入市区之后,街道地形复杂,街道上虽然没有行人,但两边的房屋建筑太多,RpG他们也没敢再用,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被人追杀了一路,再加上本来心里就不爽,我不打算再忍了,打算让戈登这老小子好好瞧瞧我的手段。
我让安吉爬到副驾驶去,探身从狭窄的缝隙中将后备箱里的吉他包掏了出来。
打开吉他包,从里面拿出88狙,两脚将被打的模糊不堪的后窗踹掉,跪在座椅上把枪架好,然后头没回的说到:
“戈登,让后面的车给我让出点道儿来,我要给那帮混蛋点儿厉害瞧瞧!”
结果戈登还没开口,后车的雇佣兵懂事的给我让了半个车位,瞬间就有流弹打在我这辆车的后备箱上“当当”作响。
不去管那些流弹,我调整好呼吸,将瞄准镜对准一百多米外敌人的头车,车顶上半截身子探出天窗正打的正欢、皮肤黝黑的汉子。
“砰!”
旋转而去的弹头,带走了那个汉子的半个脑袋。只见他软软的倒在车顶,小命应枪声而没。
这种闭着眼都能打中的距离,我怎么可能会失手!
顺着挡风玻璃流下的鲜血估计是吓到了开车的敌人,只见那辆车开始做不规则的S型运动。
开玩笑,你动来动去我就打不中了?
提前瞄准在车辆的运动轨迹上,等到敌人司机与我瞄准镜里的十字点重合的时候,果断开枪!
“砰!”
敌人头车的挡风玻璃瞬间被一大摊红色铺满,随后失控撞向路边,然而我并没有停手。
“砰!”
又一枪直奔那辆车的油箱而去,只听见“轰”的一声,车辆被巨大的爆炸掀倒在地,火焰冲天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