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靠近:“来,德牧。”
大狗看都没看,依旧是一夫当关的气势,总之不让过去。
“直接走就行,这种狗就是你越怕他越强。”第二波的江城渊也来到门前,一边说一边径直过去。
“嗷呜”一口,德牧凶狠地咬住了他衣服,昂贵的加拿大鹅绒羽绒服被咬破,洁白的羽绒乱飞。
“”
众人纷纷集结在门口踟蹰,简琛终于走到近前。
钟一铭拉住他:“别去,你细皮嫩肉的,也打不过,咱们还是等盛总吧。”
简琛伸出手:“汪汪。”
在众人不信任的目光中,只见前一秒还挺直身板,做出凶狠表情的大狗忽然静止,耳朵摇了两下,耸动鼻尖,缓缓地嗅了嗅。
经过短暂的确认,顺势贴上了简琛的手。
接着情绪忽然激动起来,一条大尾巴竖起,开始猛烈地摇摆。其他人一惊,正想把简琛拉走,德牧的脑袋蹭着简琛的手心,又蹭上简琛的裤子,呲着的牙收回去,咧开昂扬的弧度,情绪变得极其高兴。
还在地上仰躺过来,发出“呜呜”的声音,示意简琛摸自己。
在一片诡异的安静中,简琛蹲下来,在狗身上揉了揉。
【好家伙,什么情况】
【简琛是不是传说中那种特吸引小动物喜欢的体质】
【感觉他蹲下好温柔的样子】
【泪目,我觉得狗狗喜欢的应该不是坏人】
【我也养狗,为什么我觉得这只狗应该认识简琛】
【你不是一个人】
弹幕议论纷纷,即使知道简琛和盛修平离过婚,也不怎么会把他们和“在盛修平自己家同居”朝一起想。
除了舆论的先入为主,包养派别觉得没有哪个金主会把小情人放在家里养,其余大多都觉得他们婚姻只是有名无实,毕竟身份差距摆在这里,不可能平等相处。
所有人都认为小狗和简琛只是偶遇,但其实旺财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简琛了。
在很小的时候,一直都是它和盛修平相依为命,保姆例行公事地装满狗粮,离得很远很远,从来都没有摸过他的狗头,甚至还表现得有点怕它。
旺财一直是一只比较孤独的狗。
直到盛修平第一次带了另一个人回家,他们表现得熟悉而默契,开始时让旺财充满敌意。但它发现,新来的人很温柔,会一边喂狗粮,一边摸它的狗头,还会和他玩。
后来更是带回了一只小猫,陪伴着它。
旺财非常喜欢这个人,希望他可以一直留在这里,成为自己的另一个新主人。但是主人不太争气,没有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