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看着,大家的笑声渐渐消失,一个个面色都严肃了。
郑屠子还是认识鸡爪的。
虽然他完全不想承认,可这好像的确是鸡爪子。
其他人也认出来了。
是鸡爪没跑了!
一个个怔怔地望着彼此,一时之间都忘了说话。
郑屠子觉得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最讨厌的东西竟然会变成自己最喜欢的!
饭馆老板惊诧过后,心里迅速打起了算盘,这鸡爪可是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东西,要是真的好吃,他做了卖,那岂不是赚翻了?!
“林老板,你这鸡爪子能不能让我尝一只,我可以给你送一盘白菜炖肉!”
这样的生意,谁不做谁傻!
再加上他们每日要来吃饭,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家都开口了,就算再不情愿,林守财也答应了。
“只能吃一只!”林友安在一旁提醒。
老板连忙点头。
他夹起一只鸡爪,慢慢送到嘴边。
还是头一次吃饭被这么多人盯着,还挺紧张。
仔细品尝着,老板的眉头时而皱着,时而松放。
脸上的表情更是来回变换。
“老板,怎么样?这鸡爪好吃吧?”
老板吃完,舔舔嘴唇,目光又在剩下的几只鸡爪上来回瞟。
林友安连忙挡住。
“咳……”
老板心里比刚才震惊的这群人更加惊愕。
只有他知道这鸡爪想要做成这味道,到底有多难。
其中许多特别的滋味他是从未尝过,除了盐和糖,他全然分辨不出别的味道。
说来惭愧,他一个饭馆老板,吃过不少好东西,可曾经吃的那些美食,与这鸡爪子比起来,竟然是黯淡无光啊。
“林老板,这鸡爪当真是人间极致的美味!这是谁送你的?这手艺,当真是好!”
“我觉着比京城那些大酒楼里的菜都更加出彩啊!”
林守财和林友安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浮现出沈枳那张白净漂亮的脸蛋儿。
原来人家姑娘不是真的吃不起肉,人家做鸡爪都能做的这般好吃,更遑论是肉了。
他们只是送给人家一些无用的鸡爪,还有一只鸡腿,人家就送来这么多好吃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