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杂的重金属音乐刺激着耳膜,五彩斑斓的灯光照射在舞池中央那些醉生梦死的年轻人的脸颊上,映照出一种糜烂和放纵的味道。
角落里。
“年轻人真会玩啊。”
看着舞池内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陈锋对一旁的张龙和赵虎俩兄弟感叹了一句。
“锋哥,这群狗东西真会享受生活啊。”张龙咂舌摇头,“你看那姑娘,穿着内衣就来蹦迪了,有伤风化。”
“人家那叫比基尼,真没文化。”赵虎说。
“你俩怎么不去跳一下?”陈锋说。
张龙和赵虎连忙摆手,道:“算了算了,我可不行,太丢人了,别说跳舞了,我广播体操都不会跳。”
陈锋说:“没事,不会跳舞没关系,会喝酒吧?”
“锋哥,你要说喝酒,我可就不困了。”张龙说着拿起一瓶酒就对嘴吹了起来,喝完以后瓶口倒置,“一滴没剩。”
几人无聊的喝着酒,一瓶又一瓶,把夜店当成了酒馆。
陈锋领着张龙赵虎俩兄弟来这家夜店,可不是来喝酒的,也不是来蹦迪的,他们是来等人的。
他们等的人是阎馗山座下八大金刚之一的“和尚”。
至于和尚为什么有了和尚这样一个绰号,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这家伙曾经地地道道是个和尚。
据说和尚在十八岁那年,追求女孩失败,一朝顿悟,看破红尘,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的出家做了和尚。
当然了,现代的和尚和古代的不一样。
古代那些和尚在寺院,每天诵经念佛,打扫打扫卫生,寺院就管吃管住。
但现代这个社会出家做和尚,和打零工差不多,你在寺院不但要义务劳动,还得交钱才行。
和尚没钱,也不想给别人打工,所以他在寺院待了半个月,就被人赶了出来。
和尚觉得就这样回家太丢人了,于是就开始混社会。
在混社会之前,他对黑社会做过深入调查了解。
很清楚想要出人头地,就得狠才行。
对别人狠,对自己更要狠,这样才能出人头地,闯出一番事业。
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和尚就开始混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