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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我思考片刻,决定先劫财,后劫色,再吸了他的仙元。上仙浑身都是宝,一万年遇一回,必须吃干榨尽,不能浪费。

可我打错了算盘。即便只剩两成功力,堂堂楚暮殿下对付一个不入流的小野魔还是不成问题。

我被楚暮打得满地找牙,心服口服,向楚暮磕了三个头,便要拜他为师。

楚暮本不肯,我死皮赖脸死缠烂打,楚暮拗不过,便道:「也罢,我教你功夫,作为交换,你替我寻一处隐蔽安全的庇身之所吧。」

我带楚暮去了自己的家。我家就是尸骨山的一个破山洞,和温馨不挨边,只能勉强遮风避雨。

但也够隐蔽,够安全。

我替楚暮找来草药、食物、清水,楚暮问我:「小魔头,你叫什么名字?」

魔头?他太瞧得起我了。我天生蠢笨,一点魔力都没有,在魔界属于最底层的蝼蚁。

我不敢看他,很不自信地回答:「那个……我,我叫魅宝。」

我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双亲被仙庭杀死,遭的是最最可怕的剃魔刃,灰飞烟灭了

我指着头顶的天空说:「总有一天,我要杀上去,送那些神仙去阴间吃屎。」

楚暮望了望魔界暗红色的天空,不以为意地笑了。他并不把一个小野魔的话放在心上。

伤好以后,他开始教我法术。

可我资质平庸,怎么学也不上道。

他很耐心,一教我就教了十年。

十年,对于他漫长的生命来说,只是弹指一挥间。

可也是这十年,仙界最尊贵的帝子,与魔界最卑微的小魔,两心相悦了。

这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最大逆不道的事。

可我们在彼此之间,偷到了最最极致的快乐。

每天清晨,他把睡懒觉的我拉起来,带我练功。下午去山楚里打野味,晚上在月下,他穿着白衣弹琴,我穿着红衣练武。

我没读过书,他就给我讲他在仙界读过的书。

我说:「仙界真是个好地方,真想杀上去里去看看。」

他问我:「徒儿想去仙界?」

我摇头:「还是和你待在这山洞里最最好,我哪也不想去。」

「我也是,哪也不想去,累了。」

哈哈,楚暮他堕落了,不想回仙界了,他只想和我这个平凡的小女魔在深山里待个千千万万年,与世无争,不被打扰。

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一天,恶仙黑血找上门来。

他找了楚暮十年,终于在魔界的尸骨山找到了他。而楚暮潜心修炼十年,功力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

尸骨山一战,黑血大败,死于楚暮的一根琴弦之下。

此事震惊仙界。横行仙庭数百年的恶仙黑血,就这么谢了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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