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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3页)

金柯鹿道:“虽然只是一场误会,可我觉着他是一个诚善之人,我很喜欢。()”

桃榆托着脸,笑得很开心。

遇事结识辩品性,他跟霍戍何曾不是因为一系棘手的事情而走到一起的。

这比单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要好太多了。?()?[()”

“我是游族,居无定所,不太讲究这些,只要认定了一个人,追随他去天南海角也无妨。”

桃榆道:“你如此有心,阿良会感受得到的。”

两人正说着,霍戍他们回来了,于是默契的停了说谈,跑出去看事情处理的如何了。

“那边怎么样?”

“已经安排了。”

霍戍把山寨的情况同大家说了一声。

“那是好事儿啊,反正那边也有住所,直接分配人过去就行了,还用不着多费工夫建造住处。”

葛亮道:“到时候我过去就是了,咱还做邻村。”

霍戍眉心微动,葛亮过去他放心,倒是还真是有那么点意思。

“可以。”

“我会在分一半的仆户过去。”

这些人是霍戍一开始买来建设的,这边已经建造的差不多,后面要紧的就是开地,但是人手已经足够,草场那头也需要开地,分派一些过去也能尽可能快的把那边一并建设好。

还有就是那边原本是山寨,东南部其他的势力可能知道那边是寨子,如果人手不够的话,很容易受到袭击。

“我也过去吧。”

桃榆正乖乖坐在一旁听他们的安排,忽然听见金柯鹿道了一声。

他微微睁大眼睛:“你过去干嘛呀?”

“来者是客,你在这边的话,我们可以经常一起啊。”

桃榆冲他使了个眼色。

金柯鹿道:“反正有些人也不待见我,我不在他眼皮子底下,他也就省事儿咯。”

霍戍不好做出决断,于是看向了桃榆。

“哎呀,我说闹的,不是意气用事。我们一行人二十几个,在这边也住不下,要是安置下来还得重新建造住所。不是说了那边有现成的么,还有草场,我也好把马送过去养。”

霍戍见此,如果真是这样倒也好。

游族不仅精擅养马,他们要是过去住的话,也就不怕那边有人会来偷袭。

即便是敢来,那也讨不到什么好处。

而且林村到那边,他今天勘测过了,直径也就不过二十里路,之所以来去慢是要绕小路走。如果到时候打一条直路,骑马的话来去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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