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那些丑陋的疤痕全部遮住,就连袖口脚踝也不例外,脖颈更是围了块狐狸皮。
出门前,他想了想,还是将那
狐狸皮取下。
不免同病相怜。
他爱美惯了,怎会不在意这一身丑陋疤痕?
只是,在意又有什么用呢?
幸好,这里没有镜子。
外面阳光正好,晒的暖融。
仓灵的小木屋是在认识奚暮之前,他亲自搭的,住了很久。
如今,因为荒芜太久,木屋爬满藤蔓,到处绿茵碧翠,他搭的秋千还在,仓灵坐上去,晃了晃,确定足够结实,没有朽坏,才放心地漾起双腿,荡起来。
他伤的太重了,应该活不了太久。
若是他的妖丹还在,兴许能活得更久点。
他自己的身体,他清楚。
九方遇到底不是真的大夫,瞧不出他内里早已腐朽,外伤即便愈合,也没什么用了。
余生这般度过也好,等他快死的时候,他再去奚暮坟前,同他一起葬了。
仓灵这样想着,觉得也不错。
他以前很宝贝这条命。
即便奚暮死的时候,他为了自保,也不会出去救奚暮。
如今,却觉得,活着真没意思。
他闭了闭眼,享受着一天比一天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短暂的阳光。
望着太阳,眼前绽出一圈圈光花。
也不晓得是他眼疾更重了,还是产生了幻觉。
逆光之下,他恍惚间瞧见奚暮朝他走来。
仓灵愣了下。
他这么快就要死了吗?
过了会儿,便又释然了。
他笑了笑,笑得灿烂无双,望着逆光而来的男人。
软声说:“奚暮,你来接我了吗?”
对方没说话,只是顿足站在原地。
见他不来,仓灵又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