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尸体的是罗莉莉家矿山工厂的几个工人,几个留在现场看着,商量出一个人去报警。
根据死者身体僵硬程度,距离他们发现起码已经过去大半天了,那时候几人还在家里,早上都没上班呢,都有证人,所以发现尸体的,不是凶手。
另外,几人在此之前根本不认识死者,更不存在有什么仇怨,因此排除了联合作案的可能性。
在警察同志问话以后,许向然也提出了他想问的问题。
“警察同志,既然有人表示看见了我妻子行凶,那么这个人为什么不敢站出来指认?”
出于对目击证人的保护,所以警察不能告诉他们目击者的身份。
这倒是可以理解的。
许向然又问:“他说看见我妻子行凶,凶器在哪里?”
这下把警察给问住了。
因为凶器确实迟迟没有找到。
阮清也不多说,直接把事实给挑明了,“我和工厂的高春梅大姐以及老沈大哥一起过来量体,你们非要挑我去厕所的一两分钟说我独立行动,因此不能算是完全没有嫌疑,仅是因为有目击证人,简单一句,说看见我行凶了。”
阮清继续道,“我现在想追究的是,目击证人看见我的时间,到底是什么时间?
他是否有看真切我当天穿的是什么衣服?
头上是什么发饰?
发型又是什么样的?
如果他不能全都答得出来,怎么能确定他看见的人是我?”
这点警察也没有办法,因为目击证人只是说当时很紧张,也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被杀,所以没有看的那么仔细,至于时间……附近又没有钟表,如何能特别细致地说出是几时几刻?
阮清见他说不出来,心里大概什么都明白了。
“警察同志,既然你们说我和死者有过冲突,和她的关系也有仇怨,那么我也要说,和我有仇怨的,又不止陈翠仙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