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眠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已经过了很久,好像她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已经到了终点。
她站在罗马的最中心,俯瞰世界,看到的尽是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岑眠从很早开始,便厌倦了这些,后来她发现了一汪清泉,一条小溪。她跟着那条小溪走啊走啊,走过了总角和豆蔻年华。
忽然有一天,这条清冽的小溪不见了。
她又浑浑噩噩了许久,放任自己被物质淹没,精神麻木。
现在好不容易,她望得更远了,跟着她的清泉,离开了那混沌的世界。
那清泉却回过头来问她,你跟我走了那么远,可这是你想要的吗?你看,你的水晶鞋都弄丢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岑眠有些生气,她想要狠狠掐一掐程珩一,但想到他身上的伤痕已经够多了,终是狠下心。
“如果没有你,在哪里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
这句话说得烫口烫耳,她本来不想说的。
“你知道吗。”岑眠趴在他身上,抬起头,跟他对视。
“人的一生,有三个最重要的选择。”
“做什么职业,在哪里生活,和谁在一起。”
“这三个选择,又都是相互影响的。”
“在白溪塘教书的时候,我很高兴,也觉得很有意义,这一个答案,我想我应该也是找到了的。”
“在哪里生活,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你觉得我是受了你的影响,我确实是这样。”
岑眠顿了顿,直直凝着他,轻轻开口:“因为我早就想好了,要跟你在一起。”
她的声音低低软软,像是羽毛落下,程珩一却觉得身上压了千斤重担,每一克重都极为珍贵,像是水晶、钻石。
他要如恶龙守护宝藏般死守,终身不离。
程珩一倾身,吻上了他的宝藏,他的公主。
“我知道了。”
岑眠的脸红扑扑,瞪他一眼。
“你才不知道。”
他要知道,还用她说那么清楚。
房间里很安静,时间仿佛过了很久。
久到电热毯的温度逐渐升起,被窝里变得温暖,最后炽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