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来做生意的商人,不管是十三行公派的官商,还是广东福建等地私下里偷偷经商的野路子,都是商人,在家乡当地往往有势力有背景,有来有回,清政府的禁令对他们来说意义不大。
第二种就是在老家混不下去了,不得已出来碰碰运气,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荣耀归乡的当地loser以及没地耕没饭吃只能铤而走险的流民群体。
这些人到南洋来基本上都是偷摸来的,进出都要冒巨大的风险,所以如果没有混出个样子,就根本没打算能回去,抵达南洋之后大部分也都是做苦力干矿工,九死一生,日子很难熬。
第三种则是前代移民的后代,他们的先人要么是明清之交流亡海外的明朝遗民,要么是后来因为清政府种种不当人政策的胁迫而不得已逃难的有政治属性的难民。
这三种人里,第一种不太好拉拢,因为他们往往都是有家产的人,有产业者有恒心,想要拉拢他们为兰芳办事,还真要看情况,比如刘崇问那种想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的人。
另外两种人都是比较好拉拢的,赵学宁自己的起家团队里的华人主要就是后两种人,他们往往更有冒险精神,更敢打敢拼,汉人的勇武精神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所以赵学宁在怀柔了以刘崇问为首的第一种华人群体之后,接下来就花费了大量时间与第二种第三种华人团体接触。
总体来说,接触的很愉快。
因为赵学宁在南洋地区巨大的威望,他甚至被这些华人群体当作偶像来崇拜,他一过去,当地人就敲锣打鼓放鞭炮的欢迎他。
当地华人完全就是把他当成大家的主心骨来看待,甚至都不用他表达出招揽的意思,这些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得他的庇护了。
原因也很简单。
第二种和第三种华人在菲律宾这些地方往往都是二等公民,少数一些混出头来的能被殖民当局拉拢的,也往往对殖民当局有各种各样的不满,大部分华人都是在菲律宾干辛苦危险的工作,很难被当人看。
赵学宁当初派人和西班牙干了几仗,夺取了几座铜矿和铁矿的控制权,顺带着也把当时那些土著人、华人为主的职业矿工给收编进入了兰芳公司,然后给了他们比兰芳本土工人稍微差一些的待遇。
比如一天三顿工作餐,每个月按时发工资,一天工作十个小时,每十天休息一天之类的。
另外派人给他们建造了矿工宿舍,配备了医疗、洗浴和简单的娱乐设施等等。
这在兰芳本土,从兰芳公司时期就是兰芳正式工的标准福利待遇了,后面随着兰芳公司财政的宽裕,福利标准就更高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