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霍翎庆幸的是,端王并未开口询问有关野兔的事情。他只是给她递来了一根枝条。
霍翎接过,学着端王方才的动作,也投喂起大雁来。
“它叫雁雪。”
取了名字的宠物,与没取名字的宠物,区别可是极大的。霍翎微笑,夸道:“很好听的名字。”
从外表看,端王居住的院落也很有些简陋,只有走进里面才知道别有洞天。
书房被布置得极舒适,应该都是端王用惯的东西,许多新奇玩意霍翎都不曾见过。
端王和霍翎坐到窗边。
下人撤走窗边杂物,将一个崭新的红泥小火炉放到两人中间,又拿来其它酒具,这才一一退出。
端王指着旁边一排未开封的美酒,问霍翎:“先尝哪一种?”
霍翎选了唯一认得的:“梨花白。”
端王拿起梨花白,开始温酒。
他的礼仪姿态极好,温酒的每一步动作都赏心悦目。刻入骨子里的矜贵,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尝尝。”
端王给霍翎倒了一杯。
霍翎抿了一口。
“如何?”
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理直气壮道:“我不会品酒,殿下若问我,我只能说好喝。”
端王笑了下,重新为她满上:“你喜欢就好。”
霍翎:“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
端王:“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你能坦诚直言,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
除了小时候,霍翎已经很久没听到有人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她了。她用玩笑来掩饰失态:“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殿下才觉得有意思。”
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
霍翎看他:“嗯?”
“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那我倒觉着,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