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前进公社的一共三十名知青,一个两个的,看着就是娇生惯养的。
不只是大队长,连一边的公社领导拿着都觉得烫手。
毕竟不好安排。
最后下来的是秦野,看到秦野,秦淮眉目舒展,好家伙,这就回来了!
不是说等着媳妇一起吗?
这么一想,下一秒,就看到秦野伸出手,表情柔和,生怕吓到人似的。
秦淮觉得自己眼瞎了,这是他家那个埋汰的儿子!
从小皮实,挨了不少打,谁的话都不听,就是个混小子。
一度让秦淮觉得自己的种是不是发生变异了,哥几个都不是这样的。
紧接着,一只小手伸出手,随后,整个人出现在大家的视野。
“嘶。”秦淮被手里的烟屁股烫到了手,连忙丢掉,一直盯着秦野,眼神不可置信。
这…这是真的?
信里说娶了个漂亮媳妇,还以为开玩笑的,只要他娶个母的就成,家里对他没要求。
都怕他想当个孤寡,他娘都恨不得给他烧高香了。
感情这不是不喜欢女的,是喜欢漂亮的。
至于大城市来的,有些娇气,不存在的,女孩子娇气一点好,给男人表现的机会啊。
秦淮龇着个大牙,笑的见牙不见眼,瞬间啥气质形象都没了,有点狗子属性。
秦野看到自家爹,警惕的不行,小心带着戚白茶过去,埋汰道:“爹,你收着点,别吓着我媳妇了,她胆子小!”
这话让那一起处了几天的女知青听见,面色都很复杂。
胆子小?不存在的,这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狗。
戚白茶礼貌的开口:“爹,我叫戚白茶,来自沪市。”
秦淮一听这小嗓音,那是说到心坎上了,一看就是城里人,没关系,他家老四养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