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第二学期的合作课上,以桃认识了现在的室友,也就是表演基础专业的学生邓诗琳。
邓诗琳正和她当时的舍友闹矛盾,准备重新找房子,而纽约的租金简直贵的离谱,一套1b1b的studio都要四五千刀,以桃作为编剧,当时正和她以及导演系的几个同学一起合作排演短剧,听她抱怨找房子的事情,便决定把自己一间空房租给她。
价格低的离谱。
邓诗琳以为自己遇到了活菩萨。
不过以桃有一个条件:“绝对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带男生回来。”
不然没得商量。
邓诗琳走后,以桃想起来手机里的微信还没回复。
好多条未读信息,以桃一一略过,停留在oscar发的那条。
【有project要碰?】
【现在?】
【loun见】
以桃看了看时间,好吧,她起身换衣服,拿上作业往楼下的休息室走。
洪灏辰远远和她打招呼。
“吃了没?”
“没。”
“一起?”
以桃扬了扬手里的本子,表示拒绝,“赶时间。”
“至于吗,每次见我不是作业就是作业,说实话,不觉得咱俩其实很有缘吗?”
洪灏辰大大咧咧地倚在沙发上,说实话,他到现在都还觉得很aazg,想不到会在哥大遇到以桃,而且还和她同住在一栋公寓里!
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当时是在教室里,看见她走进来的瞬间,洪灏辰都惊呆了。
以桃也没好到哪儿去。
知道这个世界很小,但没想到会这么小。
以桃有一门课是要求她们学习其它类型的写作,比如歌词写作、电影剧本写作或者电视写作,以桃便挑了一个看起来简单一些的,为此专门报了一两门音乐系的选修课,也就在选修课上,以桃遇到了洪灏辰。
留学圈鼎鼎大名的富二代,
oscar就是洪灏辰。
以桃低头喝了口果汁。
“真没时间,回去还要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