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薛宛,这是我的艺名,我早已记不得真名是什么,大约姓古吧。
从我记事起,我就跟着养父养母生活,他们对我很不好,我初中毕业后辍学离开了那个家,到了上海,距离我居住了十六年的城市整整一千里地。
我并不喜欢上海,我选择到这里仅仅是因为它太繁华,太虚无。
来到这里的人大多听说过豪门夜宴,在北方也有,我在这里工作了两年,确切的说,是两年零十二天。
我属于一个交叉的群体,小姐和嫩模的综合。
作为嫩模,我偶尔会随着一些大人物出席个特别装逼的宴会,陪场饭局,做次双飞伴游。
作为小姐,我挺不合格的,因为我不出台,我只陪酒玩骰子,换而言之,除了脱掉内、裤胸、罩的事之外,别的我都做。
因为我知道,男人这个物种,必须要拴着他,他想吃,你就让他吃,吃过了他解馋了,你也就失去了这个客户。谁都愿意多赚点,不然为什么不去当个干干净净的小职员,又何必做婊、子呢。然而怎么多赚?自然是放长线钓大鱼,我就不给你睡,我还勾着你,相比那些轻易就脱掉了衣服陪着男人巫山云雨的妞儿,我总是更容易得到他们垂涎的目光,所以我很红,在豪门夜宴,只要提起薛宛,众说纷纭。
有的说,“哦,那妞儿啊,真他、妈难搞,我都光顾七八次了,连屁股都还没摸到。”
也有的说,“薛宛?漂亮,极品啊。想睡女人还不简单,但是这么有个性的不好找啊,再干聊个十次八次的我也愿意,那声音,那眼睛,真他妈勾魂。”
夜场的姑娘,和娱乐界的差不多,在争议和挑逗中生存,在心计和手段中成名。
我就属于这一行所有姑娘削尖了脑袋也想学一手的标杆。
但我并不快乐。
钱可以麻痹一时,却无法给予一世,就像世间百姓说的那样,女子最终还是要嫁人,男子才是一生的归宿。
可我看透了男人,有钱的道貌岸然,没钱的没囊没气,有势的风、流成性,平庸的碌碌无为,更多的人,都把女人当玩物,把上床当交易。
红尘中最容易的就是让一个人绝望。
我曾想,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吧,好在我还年轻,有大把的光阴供我虚度,直到他忽然出现。
那是2008年的夏天,上海市区下了一场特别大的暴雨,由南城到北城,所有街道都泡了,潮湿腐烂的味道从井盖返上来,天昏地暗。
我凌晨两点多下班,和我特别要好的姐妹儿蓝薇在小巷子口分开,大雨下了整整两天一夜,路灯被淹得断了电,街口一片漆黑,我凭着记忆淌水往车站的方向走,一阵窸窣的声响从身后的转弯处飘了过来,越来越响,脚步声、叫骂声,在瓢泼大雨中都那般突兀。
我下意识的回头,一群男人杀气腾腾的从后面追了过来,我虽然日日夜夜游走在男人堆里,却从没见过这么血腥恐怖的场面,他们都拿着手电和家伙,随着奔跑的摇摆幅度灯光偶尔扫过身体,全都是破烂的血渍,我惊恐的愣在原地,眼见那些人疯了一般的冲过来,我吓得要叫,却忽然被人捂住了嘴巴,那是一个男人的手,掌心的粗砾压得嘴唇生疼,他并没有用力,却足够将我拖着向角落处挪去。
我怕极了,叫不出来就剧烈的挣扎着,将我能想到的擒拿手全都用上了,可他仿佛全都知道我要做什么,在我动脚的前一秒都干脆利落的困住了我。
大雨浇在身上,我渐渐失了力气,瘫软在他怀里,我想就这么认命吧,我这样的女人,就算死了,警察都没心思去管,谁会放着大把时间不去拯救良民而搭理我们呢。
可他并没有伤害我,他只是将我困在墙根,他的身上都是血,黑色的衬衣和西裤都贴在身上,脖子裸露的地方全都结了血咖,看着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