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番外】
【番外】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那只是凡间一座不怎么起眼的海滨小城。
既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宗门,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修士。既不曾出过什么大妖,也不曾来过什么魔头。不过聚了些小门小派,有几支富商士族。
在这样一座不怎么起眼的海滨小城里,有一个不怎么起眼的驼子。
没人知道这个驼子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人知道这个驼子到底多大年纪。人们只知道他是个外地人,有一天饿晕在卖馒头的王老七店门口,王老七见他可怜,送了他两个大白馒头。待这个人醒来后,他狼吞虎咽把馒头吃了,而后,他替王老七挑了八担子水,把后院的两个大水缸灌得满满的,从王老七爷爷的爷爷买来这两个大水缸那天起,就没灌得这么满过。
因着这把子好力气,和这件奇事,这条街上的人当天便都知道了这个驼子,很快,城里许多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城里来了一个力气很大的驼子。
驼子之所以被人叫驼子,是因为他的背实在佝偻得不像话。就像脊梁骨曾经被人打断成几截又拼起来,就算隔着破衣烂衫,也看得出来那脊背的走势实在曲折得不像话。在这里凸出来,又在那里凹进去,若是绕到侧面看一看,又会发现这骨头在不该折的地方深深地折了进去,几乎将整个胸腔都压得扁扁的,要他的脑袋都按到肚子上。
若单是这般,或许还能博得几分怜惜。对于这般不走运的人,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心生几分怜悯。
可驼子偏又生着一张丑脸,也不知道是被火烧了还是被木锤打过,整张脸的五官都错了位,被连绵的疤痕搅和在一起,成了一个不成人样的面团,还发得乱七八糟,疙里疙瘩。让人看得心里是又怕又嫌。惨事若只是一点还值得怜悯,若是惨得太过,便是看客也不免生厌。觉得这个驼子实在是讨厌,怎么这样丑,又偏要到自己跟前来惹人眼呢?
所以大家总是唤这个驼子——“阿丑。”
“阿丑,去把粪挑了。”
“阿丑,帮我家修一修屋顶。”
“阿丑,去挑泔水——”
“阿丑,给你这几天打更的工钱。”
“阿丑……”
阿丑总是沉默地做活儿。因了他着实是有一把子好力气,对工作又完全不挑剔,给他什么活儿他就做,是以虽然他生得这样惹人嫌恶,却也还是不时有些脏活累活找上门来给他做——不消说,工钱自然是比旁人要薄一些的。对那些没得挑的人,工头也好管家也罢,总忍不住要格外刻薄。
没有人愿意雇佣阿丑去做长工,体面的工作只会留给体面的人。一个人若是丑到了阿丑这样的程度,就不只是丑得碍眼,还惨得可恨。更何况他是那么的爱喝酒,一身邋里邋遢的破烂衣服,浑身都浸着汗臭味和酒臭味,谁见了都要绕道走。
不管是受了如何不公的待遇,阿丑都不说话。
不知是不是被火烧坏了喉咙,他的脖子那里也爬着一大块疤,拉扯着皮肉,结成了触目惊心的死肉硬块。许多人因而猜他是个哑巴。但又有和他一同喝酒的人,说偶尔能听见阿丑喝多了会嚎些醉话。只是那话语实在是含混,便是竖着耳朵也听不出什么。
阿丑不玩女人,不赌,也不好什么吃食,他只是喝酒,日复一日地喝,手里但凡有点钱,便是不吃饭也要去换酒喝。也不拘是什么酒,旁人请的梨花白他喝得,两文钱一大碗的兑了水的烧刀子他也喝得。和寻常的爱酒之人不同,他像是全喝不出酒好酒坏,只当做是水一样灌下去。那喝法在旁人看来简直吓人。仿佛他就是靠这酒活着,离了这一口酒就活不下去。
照这样的喝法,健全的好人也得喝坏了。但奇怪的是,阿丑虽然总是烂醉如泥,却从不耽误他做工。
他醉醺醺地去做事,醉醺醺地做好,再醉醺醺地去领些工钱,醉醺醺地离开。拿这工钱去打些酒,再醉醺醺地睡下。
虽然总是醉醺醺的,但人们私下里一合计,却发现交给阿丑的活儿从没出过错。就是打更也不曾错过一时半刻的。
这让小城里的人们啧啧称奇,也有些好事儿的起了好奇心。但不管他们怎么逗他,阿丑都和一滩烂泥似的不起反应。久而久之,闲人们也就厌了,散了。
阿丑既然如此爱喝酒,自然是攒不下钱的。有时竟沦落到饭也吃不起,住也没地儿住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