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年轻男人穿着件短袖,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目光落在房车上。
都是从同一条路过来的,那个服务站什么情况大家都知道。
他们在这停了三天,就是在做准备,想把服务站清了。
之前在那折损了人,这次才安排好,说明天一早就过去,结果被人先拿了。
就五个人,拿下了服务站?
“附近就这一个合适做营地的地方。”
庄廷对上男人,分寸不让,“这么大个地方,谁也不会碍着谁。”
天都快黑了,他们是不是会走的,这么轻而易举就离开,对方反而会觉得他们是软柿子,难保不会动抢物资的心思。
当然,对方也不会轻易动手。
双方还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又没有摸清他们的底细,动手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你们是听不懂人话?”
后面一个脾气火爆的青年刚走上前,就被领头的瞪了回去。
“这句话,对你们也适用。”庄廷耸肩。
领头的男人视线从他们身上扫过,三个男的,两个女的,看起来没吃过什么苦。
“你们是从哪边来的?准备待多久?”
“连云县那边,待多久不知道,看情况。”庄廷语气不咸不淡。
“你们也是去洛州的?”男人笑了笑,提议,“这里看着是荒凉,可晚上说不定会遇上丧尸,大家在这里也算同一条船上的人,
不如这样,咱们在一边离得近点,有事双方也能第一时间知道,说不定后面一路咱们都得一起,我们那边就有几个半路搭伙的队伍。”
这话乍一听还挺好听。
把他们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真实目的只有自己知道了。
对方会提出来,也是笃定他们不会拒绝。
“你们是从哪边来?”庄廷也问了句。
“越城,地震时跑了出来。”
男人注意到庄廷往后看了一眼,旁边穿着衬衫神情漠然的人点了一下头,他才给出肯定的回答。
有意思,这个队伍实际上做主的是这个看起来像小白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