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好看,五官偏硬朗,皮肤不是白皙那挂,窗户过矮,他趴着的姿势有些曲折,懒洋洋的,简直一大直男。
完全想象不出,他这样的人居然暗恋孟逢青。
孔子钰手痒似地又抬手揉揉他的脑袋:“行了行了,让你坑,毕竟小爷还是有点钱的。”
谭桢气鼓鼓地抬手扒拉自己的头发,闷声道:“你别乱摸。”
头发都摸乱了,本来头发就长,难打理,摸乱丑死了。
再说,摸头长不高,他在现世身高本就不高,现在这个身高也不太满意,还寄希望多吃饭长高一点呢。
孔子钰忍俊不禁地直起腰,眼睛亮堂堂的,“谭桢,你变了。”
谭桢一愣。
孔子钰:“你以前其实挺难相处的,看谁都一副阴暗的样子,现在不一样了。”
他扯扯谭桢垂在后脑勺的发丝:“现在看起来还怪可爱的。”
谭桢拍掉他的手,推推眼镜赶人:“你快走吧,我要上课了。”
孔子钰拿到自己要的东西,很好说话,也不再扰谭桢:“行,那我走了,放学在食堂门口等我。”
谭桢总算是送走了这尊佛,心里闷闷的。
他以为孔子钰会发现他的不对劲,但好像看起来都乐见其成地看见他的改变。
原主或许也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他没有想过改变,他固执且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被人讨厌。
谭桢说不清什么滋味,他伸手关上半边窗,将外面的风隔绝在外,有些困顿地想,所以他要记得原主,要记很久很久。
不要把他忘了。
炮灰谭桢,很不喜欢被人忘记的滋味。
谭桢眼眶发涩,真的对不起呀谭桢,我占了你的身子,原本你应该活久一点的。
虽然这并不是他的本意,可也是实打实发生的。
午饭时,徐如来拉着他去食堂,谭桢想了想道:“我要在这里等个人。”
徐如来:“要我陪你吗?”
谭桢:“不用,你先去排队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