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都说季维爱惨了我
可当我亲妹妹回来后,他将我送到乡下。
说要让我好好悔过。
在乡下待了三年,季维看着我瘸了的腿满目错愕。
他说他错了,愿意重新接受我。
我摸了摸我的肚子,让他赶快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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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维找到我时,我正扶着瘸了半条的腿在猪圈里偷吃。
听说村里今天来了个大人物,大家都去看,我才有机会偷偷溜到村长家的猪圈里。远处好像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林,林乐?!”
我没管,只顾大口吃着,难得能吃到食物的机会,傻子才会放弃。
混合着不知名物质的东西一下肚,立马平息了饿的抽疼的胃,哪怕撑了我也忍不住往嘴里塞,一口又一口。
谁能想到三年前尚且在A市肆意潇洒又矜贵的林家千金,如今食不果腹,像流浪汉一般活着。
这一切都拜我那未婚夫和他的秘书所赐。
可怜一向独宠我的父母也信了那鬼话,听信谗言将我送到这里闭门思过,不闻不问三年。
他们可知?
这里一向偏僻,很多人的媳妇都是拐卖来的,女人在这里是没有尊严的,整天面对的是非打即骂。
突然一把大力猛地撕扯着我将我拉走,我下意识低头,身体瑟瑟发抖。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太饿了,对不起……”
那人有些难以置信,“林乐,这是做什么?”
“我是季维!”
季维?有些熟悉的名字,可不就是我那未婚夫吗?
我脑子其实有些僵硬了,抬眼,有些迟钝地看着面前俊朗的男人。
就是季维,我,曾经的未婚夫,亲自将我送到这里的罪魁祸首。
而另一个罪魁祸首在季维身后止不住的干呕,一遍呕一边拿手使劲捂住鼻子。
季维听到后快速转身抱着她到远处。
他亲昵地亲亲她,“乖,太恶心了,辛苦你了,不要弄脏你的裙子。”
而后又好像有些晦涩看我,“走吧,你受了三年的苦也够了,跟我们走吧。”
走,走出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