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深感向往。
大佬的气质!
牛逼!
威风凛凛!
要是能给大佬当小弟就好了,只是不知道大佬收小弟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跟大佬卖个好,他整个人乖巧的不行,咀嚼的声音都变小了。
大佬没有开口说话,洛勋也垂着头十分安静。
半晌,沈誓挽起袖口,露出骨节分明的手腕,站起来,捏着汤勺,给小碗里舀了汤,递给了洛勋。
“尝一尝,这个汤味道不错。”
洛勋诚惶诚恐的接过来,脑袋里完全被四个大字刷屏。
何德何能,何德何能啊。
大佬竟然给自己盛汤。
天呐,难道这才是自己真正的金手指?
他端起来,一口闷完,“好喝。”
“好喝就好,”沈誓失笑,“再来一碗吗?”
“好啊,”洛勋十分没有做小弟的自觉,将手里的碗递了过去。
一连三小碗,洛勋才满意的放下碗。
撑了……
不过,这大佬也很接地气嘛。
会自己吃饭,还会手动盛汤呢。
他还以为,大佬的用餐,要有一群人伺候着呢。
再想想,大佬上厕所也要自己扶弟弟,就更接地气了。
很好,不紧张了。
洛勋抿了抿,汤的鲜美还留在舌尖。
他寻思着:我该怎么做小弟,才能让大佬感受到我的真心呢?
我是真的想抱这个大腿。
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大腿“伺候”他用餐,是个什么意思。
沈誓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邀请道:“去茶室坐一会吗,那里的视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