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早就预料到他会跳脚,淡定的拿出另外一个账本。
“我这段时日一共借了兴隆钱庄一千两、大庆钱庄五百两、玉祥钱庄一千五百两,算上抵押的,一共七千三百二十两。。。。。。黄金。”
“我是不介意随便找个人嫁了,但沈毓还小,这个家以后只能仰仗二叔了。”
沈常林眼前一片茫然,多少?
七千三百多两黄金,现在一两黄金十六两白银,十万多两白银。。。。。。。的债务。
他知道大房有钱,但没想到大房这么有钱。
这曾经是他眼馋的大房家财,可现在却是债。
光是想一想就能压死他的数字。
看沈宁这样子,莫不是想把债务丢给他?
“这是你们大房的债,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别想赖我头上。”
沈宁悠然的拨弄着算盘:“诚如二叔所言,我终究要出嫁的,你和沈毓才是沈家当家做主的人,他欠下的债,你怎么能独善其身?我大房还不起,这债总得有人还。”
沈宁抬眸望着他,眸光含着恶毒的笑意:“二叔以后出门可要小心些,可不要被要债的人误伤了。”
说完走人,但账册给他留下了。
“啊!竖子,孽障,祸害!!!”
听着身后沈常林砸东西的声音,沈宁的笑意都真切了几分。
走到回廊出口,看见方诗烟带着儿子坐在那里,两人似乎在谈论小池塘里的鱼儿。
方诗烟身材清瘦,但骨相上佳,多年农活摧残了年轻的容貌,却又留下了独特的风韵,有点儿野心的样子,可能因为身为人母,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的坏。
沈宁让人查过她,别的不说,她称得上是个聪明慈爱的母亲。
刘春生今年十一岁,虽然生活艰苦,看起来瘦弱些,但身高倒是不矮,俨然是个少年郎的样子。
听到脚步声,方诗烟看过来,赶紧拉起儿子。
“沈大小姐。”她先给沈宁打招呼,然后示意自己儿子行礼。
刘春生容貌像极了沈常林年轻时候,称不上俊美,但五官端正,眉目清秀,带着少年特有的稚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