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而,披风主人很快将遮住大半面容的兜帽摘下来,一双眼睛也朝众人望过来。
刘复其实见过公主一面。
就在十年前,正是公主准备和亲,离开京城的那天。
天子亲自相送,御林军铺陈十里,从内城到外城,无数嫁妆人员自宫中源源运送出去。
年少的刘复当时正好是招猫逗狗最惹人烦的年纪,听说有这等热闹,非要去看一眼。
由于是汝阳侯世子,他软磨硬泡,好不容易让老爹答应带他入宫,混入送行人员里头,亲眼看见光化帝牵着公主的手,送她上马车。
那时候的公主啊……
阳光有些刺目,落在公主头上,闪烁出金冠的反光。
刘复下意识眯起眼,记忆倏地拉回到十年前。
那顶精致的红宝石莲花金冠,当时同样扣在公主发髻上。
公主昂扬着头,不露一丝悲色,甚至还转头低声安慰面无表情的帝王。
刘复那会儿年纪还小,顾着看热闹,哪里知道那么多伤春悲秋,也不懂她这一去对家国,对女子本身有什么深远影响,只是觉得戴着那顶莲花金冠的公主,很像壁画飞天,美丽绝伦,却让人生不出半分亵渎。
如今——
还是那顶莲花金冠。
公主神色平和,却不再昂扬着头,那股骄傲被岁月磨平,就连依旧年轻的容貌,在刘复眼中也不像从前那么耀眼了。
美还是美的,却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刘复生出意料之中的惋惜,发现公主脸色还带了点怏怏苍白的病气。
在柔然十年,一定很苦吧。
丈夫是大了自己十几岁的异族人,语言不通,水土不服,夫妻未必恩爱,中间还横亘家国仇怨,若是大利可汗气量稍微小一点,公主这十年就肯定不会愉快。
再想想历史上那些和亲异族的公主,不是早早病故,就是抑郁成疾,就连那名留青史的王昭君,又何曾有过好下场?
他正胡思乱想,李闻鹊已然上前行礼。
“西州都护李闻鹊,拜见公主。”
“李闻鹊,我记得你,当年我出塞时,你随军护送,还给我猎过一只兔子。”
公主的声音轻轻柔柔,似羽毛拂过,不像饱经戈壁沙漠里的风霜,倒像三月江南里的绿柳,带着雨润的湿气,和初春的清新。
李闻鹊笑道:“难为公主还记得,当时年轻气盛不懂事,差点将兔子给杀了。”
公主:“谢谢你的兔子,一路伴我解闷,后来我还将它带到柔然王庭养着。”
刘复忍不住好奇插话:“野兔子高寿的能活十几年,它难道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