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没有证据我要告你诽谤,陷害,我要告你,我要你死……”罗志军受到刺激,开始有些反常了。
“你杀了人,你马上就要被枪毙了。”叶默继续道。
“你胡说,你他妈胡说。”罗志军也激动的站了起来,厉声大吼。
见到情况差不多了,叶默突然看着罗志军,说一句谁也想不到的话。
“你为什么要强奸被害人?”叶默冷冷问道。
“强奸她?”听到这句话,罗志军笑了:“你有病吧?”
“我们在被害人体内提取到了DNA信息,经鉴定,和你枕头上找到到的毛发一致!”叶默道。
此话一出,罗志军彻底炸了,他疯狂摇晃着双手,大吼道:“你胡说八道,我根本没有强奸她,就她那张恶心的脸,送我我都下不去手,你怎么可能有我的DNA?你分明就是诬陷!”
这句话一出来,林萱心里瞬间咯噔一下。
那张恶心的脸!
没错,罗志军见过被害人!
但叶默这种行为,正常来说是不能够作为证据的。
但特殊情况除外!
比如说凶手杀了人,但没有强奸。
这时候有人指控他强奸,他一气之下称自己只是杀了人,但没有强奸。
那么,强奸罪不成立,但杀人罪成立!
此刻,察觉到叶默和林萱两人的脸色都不对劲。
罗志军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你诈我?”罗志军恶狠狠的看着叶默。
“我什么时候诈你?”叶默反问道。
“从现在开始,我一句话都不会说,24小时内你要是不放我,我就告你非法拘禁!”罗志军道。
“你刚才说,你见过被害人是吧?”叶默问道。
“你在引诱我招供,这做不得证据!”
“我没说这能当证据!”
“那你为什么用手铐锁着我?”
叶默拿起桌上装匕首的袋子:“你使用凶器袭警,袭击的还是市委书记的女儿。”
“还有他的女婿!”林萱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