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殷红的血流到皮鞭上时,那些血迹突然就活了过来。
这条闪着金红色的东西毛茸茸的,它攀住吸血鬼的皮鞭,迅速向着梵雷的方向蔓延。
还没等吸血鬼作出反应,这些东西就爬上了梵雷的手臂。
每伸出1步,它都会分出更多的分枝,如8爪鱼般紧紧抓住獠牙骑士。
在下1刻,梵雷和罗绩同时使出了全力。
结果獠牙骑士没能绞断罗绩的手臂,相反他的右手却被硬生生地撕扯下来,鲜血立刻喷涌而出。
“这是什么?这不可能!”
望着自己的断臂,梵雷呆若木鸡。
与此同时,罗绩却又大吼1声。
随着这声吼叫,缠绕在他身上的皮鞭寸寸碎裂,他也1个虎扑,将梵雷压倒在地。
挥起左拳,罗绩狠狠打向吸血鬼的脑袋。
才刚碰到长顺种的头颅,那些金红色的菌丝就迫不及待钻进獠牙骑士的皮肤,向着更深之处挺进。
连续两拳之后,梵雷的大好头颅轰然碎裂。
它没有如遭受银弹攻击那样化成黑色灰烬,它只是碎得非常彻底,变成了1地的碎渣。
当梵雷抓住那个人类时,帕奇还在痛饮怀中人类的鲜血。
只要是长顺种,就都有强悍的自愈能力。
哪怕是被银污染的伤口,只要立刻能补充足够的鲜血,也能阻止恶化,让伤处再生。
因为他挨的那3刀都很深,所以那些讨厌的金属颗粒已经深入脏腑。
想要治疗这种程度的伤,帕奇至少需要4升新鲜的血液。
这对他来说并不难,因为这城里到处都有备用的血包,而且这些血包对他们毫无戒心。
将那个警察差不多吸干净后,帕奇已经大致恢复。也就在这时,战局就反转了。
在罗绩扑倒梵雷的时候,帕奇当即丢下怀中的尸体,朝着远离那个人类的方向狂奔。
帕奇当然知道自己是在逃跑,这很不名誉,当却无比正确。
每个血族都有灵敏的直觉,帕奇的直觉告诉他,那个血指就不是他能对付的敌人。
当罗绩重新站起来时,獠牙骑士已经到了十米开外。
他觉得继续停留在路面上很不安全,于是他准备跳到那些路灯杆上再说。
就在帕奇刚起跳之际,1道金红色的光芒就落在獠牙骑士的背心。